湖南省林业厅关于造林绿化工程设计、监理、施工作业单位资质证申报和变更换证的通知
(湘林造[2007]5号)
各市州林业局:
根据省厅《关于对造林绿化工程实行资质证管理的通知》(湘林造[2003]09号),2004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造林绿化工程单位资质证申报工作,省厅核发了二批单位资质证。实践证明,在造林绿化工程中实行单位资质证管理对提高营造林质量和效益具有重要作用。为了进一步规范这项工作,决定对造林绿化工程设计、监理、施工作业单位资质证再次申报和变更换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只限于本系统内单位,系统外单位不受理。
二、申报、变更换证截止时间为2007年3月底。
三、首次申请造林绿化工程设计、监理、施工作业资质证和要求变更造林绿化工程设计、监理、施工作业单位资质证等级的单位需要申报,申报时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湖南省造林绿化工程设计(监理、施工作业)单位资质申请书及申报表;
(2)法人营业执照及资质等级证书;
(3)单位章程;
(4)法人和技术负责人学历、资格证书、职称证书;
(5)项目成果获奖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