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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林业厅关于授予“湖南省林业十强县(市)”称号的通报

湖南省林业厅关于授予“湖南省林业十强县(市)”称号的通报
(湘林办[2007]6号)


各市州、县市区林业局:

  近年来,全省各地深入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和《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的〉的意见》,切实加强对林业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对林业建设的扶持投入。通过全省人民的共同努力,林业呈现快速发展的态势。现在,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55.53%,森林蓄积量达到3.92亿立方米,林业产业总产值达到551亿元。与此同时,各地也涌现了一批林业生态建设全面推进,林业产业快速发展,林业经济实力不断壮大,林业对县域经济发展贡献率巩固提高的县市。

  为了进一步激发各地加快林业发展的积极性,营造你追我赶发展林业的良好氛围,发挥林业在推进富民强省战略中的重要作用,我们按照《湖南省林业十强县(市)评选办法》,组织开展了“湖南省林业十强县(市)”评选活动。在县市申报、市州审核的基础上,组织有关领导专家对申报全省林业十强县(市)的各单位的基本条件进行了认定,依据森林资源调查和林业统计年报,对其主要森林资源数据和林业经济指标进行了审核评分,并将入选县市及其主要森林资源数据和林业经济指标向社会进行了公示。经研究,决定授予绥宁、桃江、资兴、浏阳、靖州、炎陵、安化、江华、沅陵、双牌等十县市为“湖南省林业十强县(市)”,现予通报。对林业十强县(市),省厅将给予适当奖励,实行林业生产、木材生产计划单列,并在项目资金安排上给予重点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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