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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林业厅转发《国家林业局关于开展林权登记换发证检查整顿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湖南省林业厅转发《国家林业局关于开展林权登记换发证检查整顿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湘林政[2007]5号)


各市州林业局:

  现将《国家林业局关于开展林权登记换发证检查整顿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深刻领会文件精神,认真抓好落实。林权登记换发证是一项打基础、利长远的重要工作。各地要深刻领会文件精神,认真抓好落实。各地既要抓林地林权换发证工作进度,更要注重换发证工作质量。要积极筹措经费,合理调配力量,确保高标准完成好本地区的林地林权换发证工作任务。已经完成林地林权登记换发证或基本完成这项工作任务的单位,要认真组织“回头看”,及时发现和纠正林权登记换发证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要对涉及“托管造林”的林地林权发证进行认真、全面的清理和纠正,切实维护好林权证的严肃性和林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二、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整顿成效。为确保林权登记换发证检查整顿工作扎实进行,省厅成立了以胡长清副厅长为组长的林权登记换发证检查整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为资源林政处、森林公安局、政策法规处、计财处、监察室、国有林和森林公园局、退耕办。领导小组办公室设资源林政处。各市州、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都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确保工作扎实开展,收到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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