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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浦区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7―2010年)的通知


  5、有效干预措施覆盖本区90%以上的主要高危人群和来沪人员。

  6、规定的公共场所放置安全套或设置安全套自动售货机的比例达到85%。

  7、为70%以上符合条件的吸食阿片类毒品(主要指海洛因)成瘾者提供药物维持治疗。

  8、各类高危人群艾滋病基本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安全套使用率达到90%以上。静脉注射吸毒人群共用注射器的比例控制在20%以下。

  9、临床用血全部来自无偿献血,阻断艾滋病经采供血传播。

  10、所有随访的、符合治疗标准的艾滋病病人都接受抗病毒治疗或中医治疗;有治疗需求的艾滋病病人都得到相应的机会性感染治疗服务;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孕产妇全部采取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措施。

  三、行动措施

  (一)广泛深入开展艾滋病防治和无偿献血知识宣传教育,营造关爱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及病人和支持艾滋病防治的社会环境

  1、加强大众媒体宣传教育。区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要广泛组织开展艾滋病防治、无偿献血知识和"四免一关怀"等政策的宣传。各主要媒体要积极刊播防治艾滋病、性病和宣传无偿献血知识的公益广告,广播电视媒体、平面媒体确保一定的刊播密度,各重点新闻网站要开设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栏目,定期更新栏目内容。

  2、加强公共场所和社区宣传教育。区卫生局要在医疗机构设置宣传栏,医务人员在医务活动中注意开展防治艾滋病知识的宣传教育;区宣传部门要协调有关部门,在主要路段和广场设立户外公益广告牌或宣传栏。区建交委要协调有关部门在长途汽车站等公共交通枢纽及公共交通工具等处放置相关宣传材料。区旅游局要组织宾馆饭店开展艾滋病防范和宣传工作,招待所和旅店登记服务台应备有供顾客自取的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材料。区文广局要利用图书馆、影剧院、青少年宫、文化馆等文化、科普场所,积极开展艾滋病防治科普宣传教育,并结合日常工作每年至少开展1次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在各自管理的娱乐场所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区人口计生委要把人口计生工作与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网络、宣传优势,深入社区和家庭,广泛开展生殖健康和预防艾滋病的宣传教育。

  镇、街道及居委会、村委会,要利用宣传栏、墙报、黑板报等,经常性开展艾滋病防治健康教育。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每年至少开展2次艾滋病防治健康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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