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浦区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7-2010年)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现将《青浦区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7-201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七年五月二十四日
青浦区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7-2010年)
近年来我区在艾滋病防治工作网络建设、综合监测、健康教育和行为干预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艾滋病在本区传播的各种危险因素依然存在,有些因素在一段时间内还难以消除。为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遏制艾滋病的蔓延,根据《
艾滋病防治条例》(国务院457号令)、《上海市预防与控制艾滋病中长期规划(2001-2015年)》、《上海市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10年)》的要求,特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原则
(一)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
(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
(三)分级管理、分类指导、科学防治。
(四)依法防治、规范监督、科学评估。
二、目标和工作指标
(一)总目标
进一步健全政府领导、部门负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防治工作机制,完善艾滋病预防与控制体系,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全面落实各项预防与控制措施,遏制艾滋病在本区的传播,把本区艾滋病病毒感染人数控制在较低水平。
(二)具体目标和工作指标
到2007年底实现以下目标:
1、进一步完善防治艾滋病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设置专门办公室,明确专职工作人员;建立健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区政府各委、办、局联络员队伍;形成常态长效的工作机制。
2、区、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区政府各委、办、局有关负责同志90%以上接受过艾滋病防治政策和相关知识的培训。区级艾滋病防治政策宣讲团的宣讲覆盖90%以上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各委、办、局。
3、全区15-49岁人口中,城区居民对艾滋病防治和无偿献血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农村居民达到70%以上,来沪人员达到70%以上,青少年达到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