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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市政局关于全面实施青浦城区网格化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2、加强城区各企事业单位、经营业主、个人自行设置设施的行业管理工作,督促修复严重影响市容环境面貌的设施。

  五、考核办法

  (一)考核时间:2007年4月1日起,试行青浦城区网格化管理工作测评考核,经调整完善后,下半年起正式实施考核。

  (二)考核对象:16个主管责任部门,即区建交委、区民政局、区文广局、区房地局、区环保局、区水务局、区市政局、区拆违办、区城管大队、公安青浦分局、青浦邮政局、青浦电信局、青浦供电分公司、夏阳街道办事处、盈浦街道办事处、区新城公司。

  (三)考核内容:接单及时率、处置结案率、结案及时率、超期在办数等。

  (四)考核方式:采用百分制考核,每月一次,次月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报,并报区政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部署

  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城区网格化管理工作,特别是各城市管理职能部门,要加强领导,切实把网格化管理工作列为本单位、本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要按照网格化管理工作的推进要求,制定切实有效的工作方案,认真部署落实,做到有布置、有落实、有保障、有结果,不断提升我区城市管理的能级和水平。

  (二)狠抓落实,及时处置

  区城市管理监督受理中心要认真做好城市部件、事件问题的巡查监督和投诉举报受理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派遣任务、及时做好问题处置情况的核查工作。要加强对城市部件、事件问题处理情况的统计分析,加强对职责不清、职能交叉、管理盲区问题的梳理,并提出相关工作建议上报区政府协调解决。各级城市部件、事件问题的处置单位要围绕城区管理常态长效的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预案,配备处置力量,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处理完毕,同时要加强对所管辖的各类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提高设施、设备的完好率和使用率。各级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要加强城区街面秩序的管理,建立有效的工作模式,加大执法力度,及时遏制各类违章行为。

  (三)强化宣传,形成氛围

  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加强城区网格化管理工作的宣传,及时报道网格化管理工作所取得的成效,特别注重报道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加强政府各级部门在主动发现问题、主动解决问题、跨前一步、为民服务工作等方面的宣传,同时对严重影响城市形象的违章行为予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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