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加强城区各企事业单位、经营业主、个人自行设置设施的行业管理工作,督促修复严重影响市容环境面貌的设施。
五、考核办法
(一)考核时间:2007年4月1日起,试行青浦城区网格化管理工作测评考核,经调整完善后,下半年起正式实施考核。
(二)考核对象:16个主管责任部门,即区建交委、区民政局、区文广局、区房地局、区环保局、区水务局、区市政局、区拆违办、区城管大队、公安青浦分局、青浦邮政局、青浦电信局、青浦供电分公司、夏阳街道办事处、盈浦街道办事处、区新城公司。
(三)考核内容:接单及时率、处置结案率、结案及时率、超期在办数等。
(四)考核方式:采用百分制考核,每月一次,次月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报,并报区政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部署
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城区网格化管理工作,特别是各城市管理职能部门,要加强领导,切实把网格化管理工作列为本单位、本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要按照网格化管理工作的推进要求,制定切实有效的工作方案,认真部署落实,做到有布置、有落实、有保障、有结果,不断提升我区城市管理的能级和水平。
(二)狠抓落实,及时处置
区城市管理监督受理中心要认真做好城市部件、事件问题的巡查监督和投诉举报受理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派遣任务、及时做好问题处置情况的核查工作。要加强对城市部件、事件问题处理情况的统计分析,加强对职责不清、职能交叉、管理盲区问题的梳理,并提出相关工作建议上报区政府协调解决。各级城市部件、事件问题的处置单位要围绕城区管理常态长效的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预案,配备处置力量,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处理完毕,同时要加强对所管辖的各类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提高设施、设备的完好率和使用率。各级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要加强城区街面秩序的管理,建立有效的工作模式,加大执法力度,及时遏制各类违章行为。
(三)强化宣传,形成氛围
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加强城区网格化管理工作的宣传,及时报道网格化管理工作所取得的成效,特别注重报道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加强政府各级部门在主动发现问题、主动解决问题、跨前一步、为民服务工作等方面的宣传,同时对严重影响城市形象的违章行为予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