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市政局关于全面实施青浦城区网格化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区市政局制订的《关于全面实施青浦城区网格化管理工作的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出你们,请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七年四月十六日
关于全面实施青浦城区网格化管理工作的意见
青浦城区网格化管理工作,通过2007年1至3月三个月的试运行,已取得了初步成效。城市网格化管理信息平台运行正常,夏阳、盈浦两个街道36个责任网格监督机制已落实,各处置单位的接单、处置、结案等工作流程基本形成。为进一步细化、深化网格化管理工作,确保主动发现、及时处置城市管理中的问题,提高案件处置结案率,建立健全城区管理常态长效机制,现就全面实施青浦城区网格化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建设"绿色青浦"、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目标,从青浦城区管理的实际出发,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条块结合、整合资源、规范流程、强化监督",建立职责分明、操作有序、管理到位、执法有力、处置及时的城区管理常态长效机制,使城市管理各项措施有效落实,城市管理问题快速解决。
二、组织机构
(一)区城市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城区网格化管理工作的部署、推进和协调;
(二)区城市管理监督受理中心、区城市管理指挥处置中心负责城区网格化管理各项工作的具体落实;
(三)各处置单位(城市管理专业部门)负责各类部件、事件问题的处置;
(四)形成领导小组总体部署、各责任部门组织实施、两个中心监督指挥、各处置单位接单处理的城区网格化管理工作机制。
三、目标任务
(一)夏阳、盈浦两个街道网格化管理实施范围内监督受理全覆盖。实施范围为东至同三国道、南至318国道、西至漕盈路、北至上达河,区域面积14.75平方公里。对500个万米网格、36个工作责任网格内的15.61万个城市部件和32种城市事件问题实施监督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