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制定"责任区制度"工作达标标准和工作计划;
(3)对街道、镇开展"责任区制度"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和指导,对全区"责任区制度"落实总体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和评比;
(4)负责对各街道、镇的"责任区制度"推进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2、相关责任部门职责:
城管大队具体职责:
(1)开展道路巡察,对违反"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按照《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予以处罚;
(2)接受执勤人员和群众的投诉、举报,对不听执勤人员教育、劝阻的责任单位(责任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3)将屡教不改、屡罚屡犯的责任单位(责任人)的情况及时告知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并配合职能部门开展管理和执法工作;
(4)根据需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集中整治活动,促进"责任区制度"全面落实。
工商青浦分局、药品食品卫生监督局、建交委具体职责:
(1)对沿街商店,开展一次全面审查,对无证经营或违法、违规经营的,要加大执法、处罚力度,依据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取缔、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或行业许可证;
(2)根据管理、执法部门告知情况,对重点违法、违规经营户加大处罚力度;
(3)严把审批关,对不具备经营条件的一律不予颁发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公安青浦分局具体职责:
(1)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整治活动,保障执法人员的安全;
(2)对妨碍执法、暴力抗法分子依法严惩。
3、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具体职责:
(1)制定本街道、镇"责任区制度"落实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组建相应的本辖区"责任区制度"工作机构,落实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工作网络,明确工作职责,并做好业务培训,加强日常管理和考核;
(3)负责向本辖区责任单位(责任人)送达"责任书",落实"责任区制度"日常管理,建立责任单位(责任人)档案资料,做到一户一档;
(4)做好对责任单位(责任人)履约情况的检查、管理、指导和监督工作,开展责任单位(责任人)竞赛、评比活动;
(5)定期向上级部门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和填报统一报表,建立规范的"责任区制度"工作台帐和工作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