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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


  (三)研究经济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和推进总体经济体制改革;负责拟定完善市场经济体制、以改革开放促进发展的政策;组织研究、论证和拟定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参与并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参与研究和论证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的重大问题。

  (四)根据国家和本市、区产业发展导向和政策,制定区域内产业发展规划;加强各产业间发展的协调,搞好产业规划平衡和实施;推进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都市型农业发展;研究拟定生产力布局规划方案及重要布局调整的实施意见;组织研究科技、社会事业与经济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

  (五)负责做好区域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编制、审核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审批(核准)权限以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组织审查并上报权限以上项目的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安排和协调政府财力建设项目;汇总和储备区域重要投资备选项目;负责做好建设资金的统筹协调和区域重大项目及区政府实事工程的计划安排实施和监督;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对年度投资计划执行情况、政府投资项目和重大项目的稽察和综合验收。

  (六)负责研究制定区域物资能源供应和结构优化实施规划,做好重要能源、重要物资供应的平衡协调工作。

  (七)按职权制定或调整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以及公用事业价格;负责全区价格动态监测和价格趋势的预测预报;对放开的重要商品价格进行监审和干预;完成国家、市发改委布置的工、农产品价格以及服务收费的成本调查工作。

  (八)负责价格监督检查,受理价格投诉举报,依法查处全区范围内的各种价格违法行为;开展"物价、计量信得过"活动,推行和完善明码标价制度。

  (九)贯彻执行和监督实施有关价格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负责权限内价格的制定和管理;负责全区行政事业性、经营性和服务性收费的管理工作。

  (十)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内设机构

  按照上述职责,青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设10个科(室),即:办公室、组织人事科、综合发展科、产业规划科、投资管理科、社会发展科(增挂体制改革科牌子)、价格管理科、收费管理科、政策法规科、财务科。各科(室)主要职责如下:

  (一) 办公室

  1.负责处理协调日常行政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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