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3 Ⅱ级响应
(1) Ⅱ级响应标准
淀山湖沿线区域出现蓝藻水华累计达20平方公里,领导小组组织实施Ⅱ级应急响应,并向区政府报告。
(2) Ⅱ级响应行动
①区政府分管领导(领导小组组长)主持会商,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加强对蓝藻打捞和处置工作的指导,并将情况上报区政府主要领导。必要时,召开紧急会议,作出蓝藻处置的应急部署。
②由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现场指挥,紧急启用全部应急船只、应急分队和储备物资加强蓝藻打捞,有关情况及时向区政府报告。
③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责任人迅速赶赴现场,根据相关预案要求和职责分工,抓紧落实各项应急处置措施。
4.2.4 Ⅰ级响应
(1) Ⅰ级响应标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领导小组报请区政府同意,组织实施Ⅰ级应急响应:
①淀山湖沿线区域出现蓝藻水华累计超过20平方公里或爆发大规模的绿潮。
②威胁饮用水安全、造成严重影响或引起社会恐慌。
(2) Ⅰ级响应行动
①区政府主要领导主持会商,作出蓝藻处置紧急部署,加强工作指导,并向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情况,必要时经市政府授权委托,由区委宣传部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
②由分管副区长(领导小组组长)全面牵头负责现场指挥,紧急启用全部应急船只、应急分队和储备物资,并组织调集全区河道保洁人员、船只和设备,全力加强蓝藻打捞,有关情况及时向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报告。
③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迅速赶赴现场,根据相关预案要求和职责分工,全力以赴,做好应急处置、饮用水保障等各项紧急措施。
④积极争取市有关部门专家的支持、指导,适时采用果断措施抑制蓝藻繁殖。
5.应急措施
针对淀山湖蓝藻水华的时空分布特征,进一步明确以打捞为主,工程、生物等多种手段为补充的蓝藻处置机制。
5.1 打捞人员
以日常保洁队伍为主,金泽、朱家角镇各落实150人,练塘镇落实100人的镇级应急分队;区人武部落实400人的区级应急分队。根据响应等级调动沿湖镇、区级应急分队及其它镇(街道)河道保洁力量。
5.2 打捞设备及堆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