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区农业和粮食生产的政策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和市政府有关精神,更好地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保障农产品市场供应,现结合本区农业现状,就进一步加强农业和粮食生产提出如下政策意见:
一、加大农资综合直补力度
在兑付中央、市财政下达的农资综合直补资金基础上,充分考虑化肥、柴油等农资价格变动因素,增加区级财政农资综合直补资金1000万元。其中,对种植水稻的农户按种植面积每亩再增加补贴40元,对群众渔船按每千瓦功率补贴120元,对种植10亩以上蔬菜的农户按种植面积每亩补贴120元。
二、增加水稻、麦子良种补贴
进一步加大水稻、麦子良种补贴力度,在原市、区两级财政对水稻实施良种补贴的基础上,再增加区级良种补贴资金96万元。从2008年开始,按照科学精量播种的要求,在全区统一免费向农户发放水稻、麦子良种,发挥良种增产潜力。
三、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
在中央和市公布的粮食最低收购价基础上,加强本区粮食收购价格的指导和监管,确保2008年粮食最低收购价不低于上年度实际收购价格水平。统筹安排好资金,加强粮食收购服务,确保粮食上市,充实粮食储备。
四、提高农业规模经营水平
为加快现代农业的发展进程,按青府发[2006]105号文《关于推进农业规模化经营的试行意见》精神,扩大规模化经营补贴区域,将原酌情补贴的区域纳入补贴范围,对土地流转达到规定要求的生产单位补贴流转费每亩100-200元(支付渠道不变),农机作业补贴每亩20元。
五、加大农业基础设施投入
从2008年始,逐年增加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在已有设施基础上,2008年再建一个1500亩的良种繁育基地,1万亩设施粮田、1300亩设施菜地、4000亩露地菜地,990亩标准化生态型水产养殖基地、910亩健康型水产养殖基地,治理提升2家标准化畜禽场。
六、强化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