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批转区民政局关于清明期间组织开展纪念烈士活动做好祭扫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区民政局拟订的《关于清明期间组织开展纪念烈士活动做好祭扫工作的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八年三月十九日
关于清明期间组织开展纪念烈士活动做好祭扫工作的意见
2008年清明节即将来临,为了弘扬烈士献身精神,缅怀先烈的光辉业绩,增强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促进我区精神文明建设。现就开展纪念烈士活动,做好祭扫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功能,开展爱国奉献教育活动
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利用烈士陵园这一特有的资源,发挥"褒扬烈士、教育群众"的功能,开展革命传统宣传教育活动,学习革命先烈"抛头颅、洒热血"英勇献身于中国革命事业的伟大精神,学习、继承、发扬"不怕牺牲"、乐意奉献的革命精神,增强爱国情感,培育民族精神。
二、积极组织纪念烈士活动,认真开展祭扫工作
清明期间祭扫烈士墓活动是革命传统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级领导应充分认识开展这项活动的积极意义,要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清明期间的祭扫活动,充分发挥教育基地的作用。有关人员应提前做好前往陵园开展祭扫活动的联系工作(含前往上海龙华烈士陵园开展祭扫活动的单位),确保活动安全、顺利、有序。各级新闻媒体应及时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三、加强陵园养护管理,认真做好接待服务
东乡革命烈士陵园、西乡革命烈士陵园要做好祭扫活动期间的各项接待工作,做到服务意识强,职责任务明,业务环节熟,以诚恳和热情的态度为广大烈士遗属和前来祭扫的群众提供满意的服务,把烈士陵园建成传播精神文明的窗口。区民政局与练塘镇、华新镇有关部门要组织检查,及时解决问题,确保陵园纪念建筑物清新完好,陈列物品整洁齐全,园内环境幽雅庄严。
四、祭扫活动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