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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做好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通知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做好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通知
(黔东南府办发〔2003〕29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凯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州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冰雹是我州主要气象灾害之一,给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较大危害。根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冰雹接近常年,局地灾情较重,4――5月份是冰雹发生的主要时期。为进一步搞好今年我州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确保作业安全,根据州人民政府的要求,特作如下通知:
  一、各县市人民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和《贵州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加强对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领导。
  二、各县市人民政府要根据“谁受益,谁投资”的原则,切实按照州府发[1999]8号文件和省人影办的规定,确保防雹期间每门高炮至少有2.5万元维持经费,并将人工影响天气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三、各县市要对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落实人员、经费、技术“三到位”。严禁带病高炮进入作业阵地,要确保人员、设备的绝对安全。
  四、我州尚有部分炮点无专用炮库,作业期间多为租用民房,“人弹共室”现象严重,对人员安全和弹药存放存在很大隐患,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引起高度重视,搞好炮点规范化建设,实行人弹分离。
  五、各县市要加强对防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提高安全作业意识,严禁无证人员上炮操作,严格空域申请批准制度,确保通讯畅通,杜绝贻误战机和违反作业规程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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