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走访慰问重点优抚对象。节前邀请部分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走访慰问部分烈军属、荣誉军人、残疾军人等重点优抚对象代表。
(四)走访慰问驻军伤病员。节前邀请部分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走访慰问驻军伤病员,看望慰问住院治疗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代表。
(五)组织实事拥军活动。在节日期间,以“青浦区人民政府”名义向驻区部队官兵赠送一批空调、电脑等设备以及图书资料等文娱用品。
(六)举办军地两用人才培训活动。从七月中旬起,组织驻区部队官兵开展电脑知识培训活动。
各单位、各部门在节前应召开专题会议,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和部署具体工作:
一是继续开展“军民同心促和谐”主题实践活动。各单位应组织机关干部、党员群众、院校学生到驻区部队开展“军营一日”、看军营等活动,体验部队生活和接受国防教育;继续开展“军徽映夕阳”活动,组织干部战士到敬老院、老人家庭开展爱老、助老活动。
二是继续做好传统的走访慰问工作。各街镇应组织对本区域驻军部队和重点优抚对象开展走访慰问活动,特别要对生活困难的重点优抚对象给予多方面的关心和照顾,排忧解难。与重点优抚对象结对的单位(含两新组织)和个人,在节日期间应组织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对困难优抚对象由区、镇(街道)两级共同实施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
三是开展军民共建活动。各单位应充分发挥本单位优势,与驻军部队开展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活动,共建共育精神文明之花,为创建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行业夯实基础,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贡献。有与驻军部队开展共建意向的单位,或在“八一”建军节期间计划慰问驻军、重点优抚对象,联系有困难的,可与区双拥办联系,区双拥办负责协调。区双拥办地址:青松路245号,联系电话:59729980、59732319,传真:59729483。
三、贯彻落实双拥政策法规,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
区人武部、区民政局拟在节日期间组织有关人员到各单位了解双拥活动的开展情况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上海市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暂行办法》等文件规定执行落实情况,对群众反映的情况进行调研,确保各项双拥政策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