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3应急响应
一旦发生先期处置仍不能控制的紧急情况,区应急联动中心等报请区应急委决定,明确应急响应等级和范围,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必要时候设立区应急处置指挥部,实施应急处置。
5.2单种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
雨雪冰冻引发大面积滞留或单种突发事件后,各相关部门(单位)按照相应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展开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
5.2.1人员滞留,长途客运站等单位按照相应应急预案,搞好疏导、安置和服务等工作,所涉及镇、街道以及民防和公安等相关部门(单位)予以支持、配合。
5.2.2道路交通事故,启动《青浦区处置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5.2.3水上船舶事故,启动《青浦区处置内河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5.2.4生产安全事故,启动《青浦区安全生产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5.2.5其他突发事件,启动相应的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5.3多种重特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
雨雪冰冻引发多种重特大突发事件或造成重大影响,而且先期处置不能有效控制的,或其影响有可能进一步扩大的,视情成立区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指挥部,指挥长由区领导确定,统一领导应对工作。
5.3.1应急处置指挥部组成
应急处置指挥部设办公室(区应急办牵头)、监测预报组(区气象局牵头)、灾情信息组(区民政局牵头)、新闻报道组(区委宣传部牵头)、交通运输组(区建交委牵头)、突发事件处置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责任单位牵头),视情设立疏散安置组(区民防办牵头)、经济运行协调组(区发改委牵头)、法律咨询组(区法制办牵头)。职责分别为:
(1)办公室。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负责协调和支援处置,并搞好跟踪、督导。
(2)监测预报组。负责雨雪冰冻天气的监测、预报,分析评估灾害影响,并提出灾害预防措施。
(3)灾情信息组。组织雨雪冰冻及其相关灾害应对信息的收集、汇总。
(4)新闻报道组。负责与媒体信息沟通、服务等。
(5)交通运输保障组。负责交通运输实况监控和应急措施制定、落实。
(6)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组。负责相应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与救援。
(7)疏散安置组。负责滞留人员疏散、安置等。
(8)经济运行协调组。负责经济运行监控和应对措施制定、协调。
(9)法律咨询组。负责为相关预警、应急行动措施提供法律服务。
5.3.2应急处置主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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