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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青浦区处置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5.1.3应急响应

  一旦发生先期处置仍不能控制的紧急情况,区应急联动中心等报请区应急委决定,明确应急响应等级和范围,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必要时候设立区应急处置指挥部,实施应急处置。

  5.2单种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

  雨雪冰冻引发大面积滞留或单种突发事件后,各相关部门(单位)按照相应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展开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

  5.2.1人员滞留,长途客运站等单位按照相应应急预案,搞好疏导、安置和服务等工作,所涉及镇、街道以及民防和公安等相关部门(单位)予以支持、配合。

  5.2.2道路交通事故,启动《青浦区处置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5.2.3水上船舶事故,启动《青浦区处置内河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5.2.4生产安全事故,启动《青浦区安全生产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5.2.5其他突发事件,启动相应的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5.3多种重特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

  雨雪冰冻引发多种重特大突发事件或造成重大影响,而且先期处置不能有效控制的,或其影响有可能进一步扩大的,视情成立区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指挥部,指挥长由区领导确定,统一领导应对工作。

  5.3.1应急处置指挥部组成

  应急处置指挥部设办公室(区应急办牵头)、监测预报组(区气象局牵头)、灾情信息组(区民政局牵头)、新闻报道组(区委宣传部牵头)、交通运输组(区建交委牵头)、突发事件处置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责任单位牵头),视情设立疏散安置组(区民防办牵头)、经济运行协调组(区发改委牵头)、法律咨询组(区法制办牵头)。职责分别为:

  (1)办公室。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负责协调和支援处置,并搞好跟踪、督导。

  (2)监测预报组。负责雨雪冰冻天气的监测、预报,分析评估灾害影响,并提出灾害预防措施。

  (3)灾情信息组。组织雨雪冰冻及其相关灾害应对信息的收集、汇总。

  (4)新闻报道组。负责与媒体信息沟通、服务等。

  (5)交通运输保障组。负责交通运输实况监控和应急措施制定、落实。

  (6)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组。负责相应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与救援。

  (7)疏散安置组。负责滞留人员疏散、安置等。

  (8)经济运行协调组。负责经济运行监控和应对措施制定、协调。

  (9)法律咨询组。负责为相关预警、应急行动措施提供法律服务。

  5.3.2应急处置主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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