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5区电力公司
(1)负责本系统的雨雪冰冻灾害防御工作。
(2)搞好电力故障抢修。
2.26区人武部
配合做好积雪、结冰清除、秩序维护等雨雪冰冻灾害防范与处置工作。
2.27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组织、指挥、协调本区域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和处置工作。
(2)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做好滞留人员和转移人员安置工作。
(3)组织动员民众参与清除积雪、结冰等工作。
2.28其他各有关部门(单位)
各部门(单位)根据职责,组织实施和指导本系统、本行业的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和处置工作。
3 监测与预防
3.1监测
气象部门加强对长期、中期、短期内雨雪冰冻天气的预测预报,加强对降水、气温、路面温度、积雪厚度等气象要素的监测,并及时向公众和有关部门(单位)提供有关监测预报信息。
3.2预防
进入秋冬季,各部门(单位)应根据本市雨雪冰冻特点和气象部门的预测信息做好以下预防工作:
(1)结合实际,修订完善应对雨雪冰冻灾害的有关规章、制度和预案。
(2)做好供水、供电、供气等易受雨雪冰冻影响的设备设施以及农作物等防冻准备。
(3)加强雨雪冰冻天气条件下的生产安全等相关技能培训。
(4)加强风险隐患排查。
(5)加强对应急物资、装备的检查。
(6)加强雨雪冰冻灾害防御知识的宣传教育。
(7)开展应对雨雪冰冻灾害的应急演练。
(8)加强应急值守。
(9)做好应对雨雪冰冻天气的其他各项准备。
4 预警响应
雨雪冰冻灾害主要是由于降雪(或雨夹雪,霰,冰粒,冻雨等)或降雨后遇低温形成积雪、道路结冰,引发各类灾害事故,其预警响应依据《上海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气象局关于贯彻中国气象局<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发[2007]36号)规定的暴雪和道路结冰两种气象灾害预警。
4.1暴雪蓝色、黄色预警或道路结冰黄色预警后的响应
(1)各联动部门(单位)加强应急值守,加强与区应急办和相关部门(单位)信息通报;保持应急通信设备畅通。
(2)气象部门加强监测,及时做好信息报告和通报工作,适时加密预报时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