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播发相关预警信号,配合相关单位做好有关交通信息播报及宣传工作;遭遇冰雪天气时,及时发动宣传,动员广大市民自觉行动,清除积雪。
2.13区卫生局
(1)负责伤病人员的医疗急救、转运和救治等工作。
(2)开展疾病监测,组织实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2.14区食药监局
组织落实滞留人员临时安置点等场所的食品安全监测、监管等工作。
2.15区国资委
组织、督促相关企业落实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和处置工作,做好有关受灾害影响人员的安置。
2.16区旅游局
(1)及时发布旅游信息,指导旅游企业做好旅游安全工作。
(2)协调做好受灾、滞留旅客的转运、安置、救助工作。
2.17区市政局
(1)组织、协调城区道路积雪、结冰等清扫工作。
(2)督促、检查和落实霓虹灯、广告牌等高空构筑物安全。
(3)搞好城市道路及公共绿地等区域倒伏树木等的应急抢险,协助住宅小区处理倒伏树木等。
2.18区房地局
(1)组织、协调本行业的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和处置工作。
(2)开展房屋风险排查工作,进行督修,并督促物业管理单位搞好应急防范。
(3)搞好房屋的应急维修。
(4)组织、督促住宅小区道路积雪、结冰清扫和绿化树木抢险等工作。
2.19区安监局
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监管,指导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单位做好雨雪冰冻天气安全生产。
2.20区民防办
(1)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协调滞留人员疏散、安置等工作。
(2)视情利用民防工程为滞留人员提供安置场所。
(3)参与抢险救灾工作。
2.21区宣传部
组织有关部门搞好雨雪冰冻灾害的新闻及公众信息的发布。
2.22区供销社
平时适当贮备清除冰雪器材、工具,保障遇到冰雪天气时器材、工具的供应。
2.23区海事处
(1)负责本区水域及船舶航行的安全管理。
(2)加强对船舶的防护引导,组织协调对遇险船舶的搜救。
2.24区电信局
(1)组织、协调、指挥各通信运营部门和企业,为雨雪冰冻灾害防范与处置提供应急通信保障。
(2)组织、协调、指挥相关通信运营企业及时修复损坏的通信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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