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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应急办《金山区处置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5.4 Ⅰ级响应
  (1)Ⅰ级响应标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区抗击雨雪冰冻灾害指挥部报请区政府同意,向各镇、街道、工业区及相关职能部门转发暴雪、道路结冰红色预警信号,组织实施Ⅰ级应急响应:①上海中心气象台发布暴雪红色警报(或区气象部门发布本地区暴雪红色警报)时;②路面尚存积雪,上海中心气象台发布道路结冰红色警报(或区气象部门发布本地区道路结冰红色警报)时;③因冰冻雪灾造成区域内重大交通阻塞、电力通讯中断、建筑物倒塌、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时。
  (2)Ⅰ级响应行动:①区抗击雨雪冰冻灾害指挥部进入Ⅰ级应急响应状态。区抗击雨雪冰冻灾害指挥部总指挥主持情况会商并召开抗击雨雪冰冻紧急会议,作抗击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部署。必要时区政府主要领导发表电视广播讲话,动员全区军民全力抗灾抢险;有关情况及时向市应急办、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区政府主要领导报告。②各镇、街道、工业区抗击雨雪冰冻灾害分指挥部进入Ⅰ级应急响应状态,主要责任人和分管领导进入指挥岗位,落实区抗击雨雪冰冻灾害指挥部的应急部署,密切关注本行政区域灾情,发现情况及时向区抗击雨雪冰冻灾害指挥部报告。③区抗击雨雪冰冻灾害指挥部联动单位根据职责分工,检查落实各项防范措施,领导带头做好24小时应急值班,做好各项准备工作。④全区各级应急队伍、物资机械、车辆设备进入应急处置状态,在指定地点集结待命,随时处置各类突发情况。⑤交通、电力、通信、市政等部门应当加强对道路、线路和重点地段的巡查维护,及时排除险情。⑥建立安置场所,加强巡视检查,及时撤离危房中的群众,做好车站积压旅客的疏导安置工作。⑦加强高速公路、主要干道、城区道路、桥梁上积雪冰冻清除和融化,加强交通指挥,尽力保障道路的安全畅通。⑧与区武装加强联络,必要时请求民兵和部队支援救灾行动。⑨各新闻媒体及时刊播有关预警信息,加强抗击雨雪冰冻知识宣传。人员尽量减少户外活动,必要时学校停课、企业停业(除特殊行业外),高速公路暂时封闭。驾驶人员小心驾驶,车辆应当采取防滑措施。广泛动员发动群众,落实责任区域包干,做好积雪清扫动员和准备。

  6.应急处置

  6.1 信息报送、处理
  积雪、冰冻等灾情信息实行分级上报,归口处理,同级共享。灾情发生后,各镇、街道、工业区分指挥部、区各职能部门和责任单位,要按照相关报告制度的规定,在组织抢险救援的同时,及时汇总相关信息并迅速报告。一旦发生重大险情、灾情,必须在接报后半小时内向区政府或区抗击雨雪冰冻灾害指挥部值班室口头报告,在一个小时内进行书面报告,特别重大或特殊情况,必须立即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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