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未来6小时之内降雪量将达到1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者已经对交通造成较大影响。
(3)暴雪黄色警报
在未来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到6毫米以上,或者已达6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有影响。
(4)暴雪蓝色警报
在未来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4毫米以上,或者已达4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或者农牧渔业有影响。
4.3 道路结冰预警分级
(1)道路结冰红色警报
当路表温度低于0℃,出现降水,2小时内可能出现或者已经出现对交通有很大影响的道路结冰。
(2)道路结冰橙色警报
当路表温度低于0℃,出现降水,6小时内可能出现对交通有较大影响的道路结冰。
(3)道路结冰黄色警报
当路表温度低于0℃,出现降水,12小时内可能出现对交通有影响的道路结冰。
4.4 预警的发布
根据上海中心气象台发布的信息,区气象管理部门应密切监视,做好未来趋势预报,及时将降雪(水)量、积雪厚度、气温、冰冻情况等信息报告区人民政府、区抗击雨雪冰冻指挥部和区应急管理办公室等部门。
由区气象部门视情负责统一发布暴雪预警信号和道路结冰预警信号,预警信号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显示屏等方式进行。
5.应急响应
5.1 Ⅳ级响应
(1)Ⅳ级响应标准:当上海中心气象台发布暴雪蓝色警报(或区气象部门发布本地区暴雪蓝色警报)时,区应急管理办公室应视情向各镇、街道、工业区及相关职能部门转发暴雪蓝色预警信号,实施Ⅳ级应急响应,并向区政府报告。
(2)Ⅳ级响应行动:①区应急管理办公室进入Ⅳ级应急响应状态。加强值班、加强与区气象局的联系,组织会商,作出相应工作安排。有关情况及时向区抗击雨雪冰冻灾害指挥部、市应急办报告。②各镇、街道、工业区及相关职能部门进入Ⅳ级应急响应状态,落实上级部门的工作安排,加强值班,加强监测,密切关注积雪变化情况,有关情况及时向区应急办值班室报告。③做好应急队伍和物资、机械车辆设备和应急处置的准备工作,做好清扫积雪包干区域的划分和动员准备工作。④交通、电力、通信等部门应当进行道路、线路巡查维护,做好道路清扫和积雪融化工作;行人注意防寒防滑,驾驶人员小心驾驶,车辆应当采取防滑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