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加强对城市道路、公路、桥梁的积雪清扫和消融,消除隐患,努力保证城市主要道路的正常通行;
(4)负责做好本区城镇绿化、公路树木的应急抢险,及时处置倒伏树木;
(5)负责对霓虹灯、广告牌等高空构筑物的监督检查,落实加固措施,消除倒塌隐患;
(6)负责检查监督所辖陆上、水上交通的安全运行,及时发布交运调整信息、组织调度车辆,努力保证公共客运交通正常,做好长途车站滞留旅客的疏导工作;
(7)及时组织调度抗击雨雪冰冻灾害所需的车辆、船舶等运输工具;积极做好出租车在积雪冰冻情况下安全运行的宣传教育工作,及时提醒出租车司机减速缓行,确保安全。
3.5 区安全生产监管局
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监管,指导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单位做好雨雪冰冻天气的安全生产运营工作。
3.6 区公安分局
(1)加强交通组织与指挥,组织警力做好道路除冰除雪和现场交通疏导工作;增强交通事故应急处理力量,及时处理交通事故;
(2)利用有效的组织网络和监控设施,在第一时间将路面及通行状况及时通报区指挥部;根据天气与路况,及时调整高速公路的通行方案;维护交通秩序,确保抢险救灾车辆优先、快速通行;
(3)负责维护社会治安,协助做好受困群众的撤离转移,做好行人防滑、车辆安全驾驶的宣传教育,尽力保障道路的安全畅通。
3.7 区气象局
(1)负责天气的监测和预报,及时向区政府、区抗击雨雪冰冻灾害指挥部提供灾害性天气预报信息。
(2)负责统一发布暴雪预警信号和道路结冰预警信号。
3.8 区卫生局
(1)负责检查督促卫生系统做好雨雪冰冻期间防病治病工作;
(2)落实医疗应急救护车辆与队伍,开展伤病人员的医疗急救、转运和救治等工作,做好数据统计与上报工作。
3.9 区农委
(1)组织、落实农业系统应对雨雪冰冻灾害措施;
(2)及时掌握并向区指挥部提供本区农业受灾情况,落实农业生产自救措施。
3.10 区民政局
(1)及时掌握并向区指挥部提供灾情信息,负责安置救济灾民,安排灾民生活,帮助重建家园;
(2)负责社会救援和捐助钱物的处置工作。
3.11 区房地局
(1)负责管理全区各类房屋的应急维修、危房监管和加固工作,协助转移危房内的住户,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