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本区今冬明春消防工作的通知
(金府办发〔2005〕85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金山工业区,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关于切实加强冬季防火工作的通知》、市政府2006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和上海市公安局《关于切实加强今冬明春本市消防工作的通知》,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和群死群伤恶性事故的发生。结合本区消防工作实际,现就加强本区今冬明春消防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和目标
冬季防火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广泛发动群众做好消防工作;层层落实消防安全领导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全面排查和整治火灾隐患特别是重大火灾隐患;加大烟花爆竹管理力度。通过落实冬季防火工作,达到消防安全责任明显加强,单位消防安全状况明显好转,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明显提高,消防火灾隐患得到及时消除,有力防止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发生,杜绝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减少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为明年消防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工作重点
(一)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全力消除各类火灾隐患
各镇(街道)、金山工业区、各单位要针对本地区冬季火灾发生的规律和特点,迅速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公安消防部门要集中精力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抽查,尤其要重点抽查宾馆、饭店、娱乐场所、商场、市场、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公安派出所要开展对辖区内居民住宅区的管理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消防监督检查和宣传指导工作,发动基层组织和群众开展对外来人员居住地、农村简易建筑密集区的防火巡查,实行群防群治。要重点对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灭火器材设备和用电用火管理,以及消防安全责任制、防火巡查检查等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一抓到底,严格消防执法,及时消除隐患,督促单位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的机制,提高消防安全自我管理水平,确保安全。
(二)认真做好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时值年更岁末,圣诞节、元旦、春节及元宵节等重要节日接踵而至,庆典活动增多,各单位要坚决贯彻落实“真抓、早抓、主动抓”的原则,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在重要节日前对企事业单位进行全面细致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是易燃易爆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在各类大型活动举办前,尤其是举办灯会、文艺晚会、焰火晚会等重大活动要严格审批手续,未经审批不得擅自举办,不得擅自增加活动内容。要责成主办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各项消防安全措施,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对特殊场所和重点部位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派专人严看死守,确保重大节日和重要活动的消防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