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农委《关于落实各项稳定粮食生产措施确保完成2004年粮食生产计划的通知》的通知
(金府办〔2004〕19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区农委制定的《关于落实各项稳定粮食生产措施,确保完成2004年粮食生产计划的通知》,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望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关于落实各项稳定粮食生产措施确保完成2004年粮食生产计划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务院关于保护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和陈良宇书记对上海的粮食生产要做到“三个确保”的要求,确保完成市下达给金山的2004年粮食生产计划,结合我区实际,现就落实各项稳粮措施,确保完成2004年粮食生产计划通知如下:
一、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
各级干部要认真组织广大农民学习、领会今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大力宣传各级党委、政府关于重视抓好“三农”工作和稳定粮食生产的一系列政策措施。认真迅速地把市、区两级政府关于对出售给国家粮食部门的商品粮每公斤补贴0.06元,对种植优质水稻每亩补贴5元(按指定品种)、对种植绿肥每亩补贴30元、对种植水稻的户视规模大小每亩补贴60元-80元和财政扶持建设“三高”粮田等各项政策措施告诉农民,同时帮助农民了解市场行情、掌握最新的信息,努力用政策导向和市场调动广大农民种粮的积极性。
二、把保护耕田、珍惜土地资源的措施落到实处
要依法坚决制止乱占耕田的违法行为,全面制止在非市、区规划许可区域占用基本农田植树造林,发展林果业、开挖鱼塘、虾塘等行为。各类弃种抛荒的耕田要恢复耕种,加大土地垦复整理的力度,调减低效益的经济作物种植面积。清理并劝退外来投资者租赁耕田从事简单、过渡性的对当地农民增收、就业无益的浪费土地资源的行为,使稳定粮食生产建立在可靠的土地资源之上。
三、抓好以科技兴农为重点的各项为农服务工作
各级农业行政管理和技术推广部门要加大高产优质品种、新农资的推广,高产技术栽培措施培训示范和对种粮大户的培育支持力度。加强机耕、植保、排灌等服务体系建设的力度。积极查处和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农资,巩固农民减负的成果,全面提升为农服务的质量,尽可能地让种粮农民多得到帮助和实惠,依靠政策、科技和服务让种粮农民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