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大结构调整力度
(三)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
“十一五”期间,全区计划淘汰劣势企业、劣势产品和落后工艺100项左右,实现节能目标8万吨标准煤。其中,结合产业结构调整方案重点淘汰20至30个高能耗、高污染企业或生产工艺。积极配合市重点行业调整计划,加快调整水泥、造纸、树脂、锻造、铸造、电镀、热处理等高能耗高污染行业,计划在水泥、造纸、合成树脂和化工行业中选择5至10户较大企业予以淘汰。并下决心集中整治淘汰处于水资源保护区域内对环境影响较大的零星中小化工企业,加快推动印染、化工、建材、塑料等行业淘汰落后工艺和产品。
(四)从源头上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项目
根据沪发改产[2007]033号文和沪经规[2007]192号文精神,凡是涉及钢铁、电解铝、铜冶炼、铁合金、电石、焦炭、水泥、造纸、煤炭、电力等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一律不予审批,对锻造、铸造、电镀、热处理等重点调整行业的工业投资项目一般不再组织上会预审评估和立项审批。建立完善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各镇、金山工业区的工业项目初评小组首先严格把关,对于项目单位提交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如无节能篇章的,不予受理;未进行节能审查或未通过预审评估的,不予立项。
严格实施“批项目、核总量”制度,所有新、改、扩建项目未取得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的,一律不批准环评文件;项目竣工时污染物排放超过总量指标的,不予通过验收。严格实施环境准入,对建设项目实施环保一票否决制。对未开展区域环境影响评价、环保基础设施不完备、区域环境质量达不到标准的工业区,不得引进新项目;对不符合清洁生产要求、污染物排放总量得不到落实、能耗和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或上海有关标准的新、改、扩建项目,有关部门不得办理相关手续。
(五)积极推进能源结构调整
进一步增加天然气资源供应,不断提高清洁能源的消费比重。“十一五”期间,要加快天然气的利用与转换工作,满足生产和生活用气。新建天然气门站1座,高、中压调压站9座;加快规划建设与西气东输工程相配套的天然气管网,铺设天然气主管网500公里左右。积极落实中央、市有关鼓励政策,着手开展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的研究开发工作。
(六)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步伐
大力发展低能耗、低污染、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的现代服务业。贯彻《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按照上海发展现代服务业实施纲要,根据金山实际,重点发展化工物流、现代商贸、旅游、体育文化等产业。落实上海市服务业引导资金,努力营造促进服务业发展的良好环境。到2010年,第三产业比重达到40%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