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信息基础设施规划编制在建设上海国际化工城和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要按照“统一规划、集约建设、资源共享、规范管理”原则,加强对信息基础设施规划编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力量配备,积极推进相关工作。
二、信息基础设施规划编制的内容
信息基础设施是信息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基础,主要包括固定电话、移动通信、有线电视、宽带等管网以及移动基站、通信局所等配套设施,涵盖了电信、移动、联通、网通、铁通、有线等多家通信运营部门。各地区要根据本级区域总体规划编制《××(地区)信息基础设施专业规划》,规划要根据区域功能定位和通信运营商业务需求,提出能够满足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信息基础设施业务数据,并对信息管线、移动基站、通信局所进行综合平衡和合理布局,提出规划实施的阶段目标、任务。重点包括规划编制背景、必要性、范围、期限以及业务预测、工程建设规划等内容。
三、信息基础设施规划编制的要求
信息基础设施规划要按照“统一规划”的原则编制。全区的信息基础设施形态规划由区信息委负责牵头编制,规划侧重覆盖区内主要道路。各镇、街道、金山工业区的信息基础设施控制性规划由各单位规划主管部门负责牵头编制,规划覆盖本级区域,包括原有老镇(城)区、新镇(城)区、工业区等,区信息委、规划局应在编制过程中给予指导和帮助。
信息基础设施规划应委托有资质的专业设计单位组织编制。各地区负责提供本级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等资料,通信运营商要根据区域总体规划提出今后业务需求。规划编制单位结合区域总体规划和通信运营商的需求,编制区域信息基础设施规划,提出该区域的信息基础设施发展指标、建设目标和任务。信息基础设施规划中提出的各项业务指标不仅要满足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求,也要满足通信运营商业务增长的需求。
规划编制要符合《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和《
上海市管线工程规划管理办法》。规划编制初步完成后需征求各区域行政主管部门以及相关通信运营商的意见,修改完善后由牵头单位组织专家评审,评审通过后报区信息委审批。
信息基础设施规划要突出战略性、指导性、可操作性,要根据区域总体规划进行编制,符合区域的功能定位,并且要纳入到区域总体规划中。同时,要与已批准的区域总体规划实施方案、《上海市金山区区域主要公路管线综合规划(送审稿)》以及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心村村域规划等各项规划相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