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建立金山新城区创建“‘上海市扬尘污染控制区’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领导小组下设专项工作办公室,协调各职能部门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各相关单位安排专人负责创建工作,金山新城区、金山卫镇、山阳镇、石化街道成立相应工作小组,明确创建工作的职责与任务,建立创建工作运行协调机制和分类管理考核体系。
(二)加强协作,形成合力
建立创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组织各职能部门、相关镇、街道、新城区定期分析形势,确定阶段性目标,做好决策、协调、落实、合作工作,齐抓共管形成合力。重点突破建筑工地、道路管线、道路保洁、绿化施工、道路运输等方面防尘措施。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召开动员大会,组织培训工作,通过宣传栏、板报、横幅、媒体等宣传途径开展宣传活动,提高公众知晓率和参与率。建设示范单位,逐步推进,使控制扬尘污染理念深入人心,从而把创建理念融入到实际创建工作中。
(四)加强管理,开拓创新
学习兄弟单位先进理念和管理经验,加大扬尘污染控制管理力度,实行管理执法双管齐下的组合模式。不断提高公众环保意识,规范企业和个人行为,积极探索创建工作新方法、新技术,确保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管理要求、硬件要求、特色要求落到实处,使长效管理取得明显进展。
六、工作进度安排
(一)准备阶段
5-7月,完成创建区域扬尘污染源调查,制定扬尘污染控制实施方案,建立创建工作的领导机制和运行机制,明确各自工作职责。
(二)推进阶段
9月,召开动员大会,部署落实扬尘污染控制工作,开展宣传,组织扬尘污染源企业、社会公众及有关方面广泛参与创建工作,建立创建工作联席会议,真抓实干,全面推进各项扬尘污染控制工作。
10-11月,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创建区域内的扬尘污染源进行联合执法检查,对未采取有效防尘措施的单位,由相关职能部门按照《
上海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责令其限期改正;对拒不改正的单位,责令其停工整顿。
(三)评估总结阶段
12月,对创建区域内重点扬尘污染企业进行考核评估,全面回顾总结扬尘污染控制区创建工作,并通过市环保局专家组考核验收。
(四)巩固提高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