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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环保局关于《金山新城区创建“上海市扬尘污染控制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降低辖区总降尘量,至2007年底同比有下降。
  (二)对裸露地面进行绿化和铺装,至2007年10月底完成创建区域内所有零星裸土的绿化和硬化。
  (三)根据《上海市建设工地施工扬尘控制若干规定》的有关内容,与辖区内的所有工地进行责任签约,要求在建工地制定施工扬尘控制方案,实施全面的扬尘污染控制。
  (四)在人力和机械相结合的道路保洁方式基础上不断增加机械清扫的面积,同时提高洒水车的出车率,保证道路洒水覆盖率,减少道路保洁二次扬尘污染。
  (五)加大对码头、堆场、露天仓库的监管力度,督促相关单位落实防治扬尘污染的硬件设施。
  (六)落实《上海市道路与管线工程施工及高架道路保洁作业防尘的有关要求》,防治道路管线施工扬尘污染。
  (七)严格控制渣土、物料运输过程中的扬尘污染。
  1、交警部门和市容管理部门严格执法,禁止未采取防撒漏措施或密闭的运输车辆上路;
  2、对道路突发污染时间,保洁公司组织人力、清洗车辆及时清除、刷洗。

  四、职责分工
  区环保局:负责创建区域内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区域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组织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及新城区管委会、山阳镇、金山卫镇、石化街道依据其职责开展并完成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任务。
  区建设交通委:负责建设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屋拆除扬尘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负责道路管线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负责对渣土运输等作业开展执法检查和责任签约;负责道路保洁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负责落实植物栽种和养护防尘措施。
  区交警支队:负责协同区建设交通委针对渣土运输等作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开展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执法查处工作。
  区房地局:负责住宅小区内裸露泥地及绿化栽种情况的监督管理。
  金山新城区、金山卫镇、山阳镇、石化街道:负责辖区内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辖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计划,负责对辖区内建筑工地开展扬尘污染法律法规、管理要求、技术规范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情况的信息统计与报告,负责辖区公共绿地、行道树裸露泥地覆盖及绿化栽种,配合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扬尘污染防治执法检查。

  五、工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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