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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预防煤气中毒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预防煤气中毒工作的通知
(京兴政办发〔2007〕19号)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公司)、中心,各街道办事处:

  春节后,因天气原因,煤火取暖人数增多,煤气中毒事故明显增加。2月份以来,全市已发生煤气中毒死亡事故20起,死亡27人。我区也有此类事故发生,预防煤气中毒工作形势严峻。为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遏制煤气中毒伤亡事故高发势头,确保社会稳定,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宣传,增强防范意识

  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预防煤气中毒工作的认识,认真做好煤火取暖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强化安全意识,动员和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安全自查,消除安全隐患。特别是要采取多种形式,在外来流动人员中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预防煤气中毒的警惕性,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突出重点,切实做好安全检查

  各镇、各街道办事处要组织力量全面发动村(居)委会,以流动人员聚集区、本地居民平房区、单位宿舍和出租房屋等部位为重点,对辖区内煤火取暖住户逐一进行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要求整改并做好工作纪录。

  公安、消防、安监、建设、工商等部门要加强行业管理,对全区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拉网式检查,在普遍检查的基础上,要以流动人口集中的出租房屋、工地、工棚、“三合一”市场为重点进行彻底检查,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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