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进一步加大对苏北地区旅游项目的支持力度;加大对苏北地区乡村旅游区(点)的培育力度;计划分别投入15万元帮助涟水县和楚州区苏咀镇发展生态农业项目。
3.支持苏北地区创建高等级景区、星级乡村旅游区(点)及星级农家乐工作,推进苏北地区省级生态旅游示范区、红色旅游景区和省级旅游度假区建设。
4.加强对苏北旅游市场的宣传力度,支持苏北各市举办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旅游节庆活动,鼓励并支持苏南、苏中与苏北加强区域合作。
5.帮助苏北地区做好旅游人才培训工作,计划给予15万元的导游年审工作经费和7万元培训教材补贴,帮助完成2-3家省级旅游培训基地创建工作。
省粮食局:
1.加强苏北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力争国家和省财政支持资金总数超过上年的数额。支持苏北军粮供应网点和中心化验室建设。继续对苏北地区“数字粮食工程”在资金、技术、设备上给予倾斜扶持。
2.指导苏北地区落实国家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油菜籽临储政策,引导多元收购主体入市收购,促进农民增收。组织产销区各类企业现场洽谈签约活动。
3.加强对苏北县域粮食经济发展的指导,加快资源整合步伐,推动省属粮食企业到苏北发展。争取新增省名牌粮油产品3-6个。落实推进宿迁粮食产业跨越发展合作协议。
4.推进苏北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执法体系建设,加强苏北地区粮食市场监管工作,加强粮食收购市场监督检查,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保护生产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5.切实抓好苏北地区粮食行业领军型人才、优秀党政人才、粮政经营管理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四支队伍建设。重点抓好苏北新任市、县粮食局局长任职、项目管理专题、职业技能鉴定等培训工作。
省海洋渔业局:
1.重点扶持并指导苏北地区加快现代渔业园区、高效生态规模养殖基地、水产原良种体系建设,开展水产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与推广、渔业科技入户等工作,实施海洋捕捞渔船更新改造工程,支持资金不低于8500万元。
2.完成赣榆青口中心渔港、射阳黄沙港中心渔港、灌云燕尾渔港一级渔港建设任务。完成东台弶港一级渔港、响水陈家港一级渔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争取年内开工建设。
3.加大渔业资源保护力度,在苏北近海海域进行人工增殖放流,继续建设海州湾海洋牧场,投入资金800万元以上。
省金融办:
1.贯彻落实全省苏北工作暨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引导商业银行加大对苏北县域分支机构的信贷支持力度,鼓励股份制商业银行到苏北设立分支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
2.支持苏北地区设立农村小额贷款公司,全年在苏北新设农村小额贷款公司30家以上。鼓励社会资本组建科技小额贷款公司,力争新设科技小额贷款公司5家以上。
3.引导和推动苏北企业到资本市场融资,重点加大对新兴产业、中小企业、三农和创新创业活动的支持力度,力争全年苏北地区新增上市公司2家。在苏北地区全面推行政策性农业保险,确保农业保险保费收入达10亿元以上。
省物价局:
1.贯彻落实全省苏北工作暨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苏北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以及海产品初级加工、滩涂围垦项目的用电实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
2.督促落实《省物价局关于运用价格杠杆促进宿迁发展实现更大突破的意见》(苏价综〔2011〕281号)、《省物价局关于运用价格杠杆加快淮安苏北重要中心城市发展的意见》(苏价综〔2011〕365号),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3.开展加快苏北全面达小康的价格政策意见调研,研究扩大《省物价局关于运用价格杠杆促进沿海地区发展的意见》(苏价综〔2010〕40号)适用范围。
省农业资源开发局:
1.实施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在苏北地区投入财政资金9亿元,改造农田基础设施92万亩。
2.实施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采取财政补贴和贷款贴息等方式,在苏北地区投入财政资金1.3亿元,扶持产业化经营项目160个左右。
3.实施丘陵山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在徐州、淮安、连云港、宿迁市投入省级财政资金9000万元,治理岗坡地8万亩。
4.实施沿海滩涂开发项目,在苏北地区投入省级滩涂资金4900万元,配套改造滩涂已围垦区7万亩。
5.实施黄河故道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省级财政投资1.2亿元,全部用于支持苏北地区,治理改造农田20万亩。
6.实施徐州采煤塌陷地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省级财政投入3500万元,治理采煤塌陷地5万亩。
省烟草专卖局:
1.响应省委、省政府加快苏北发展的战略部署和任务要求,积极向国家烟草专卖局争取项目支持苏北发展。
2.不断完善基层单位办公条件,用2-3年时间,投资1.2亿元建设连云港市烟草公司经营业务用房,投资1638万元建设响水县烟草公司经营业务用房。
省国税局:
1.继续落实加快推进沿海开发和支持宿迁发展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2.抓好增值税政策落实。充分利用增值税转型契机,鼓励苏北地区企业加强技术改造。加强涉农优惠政策宣传,重点落实蔬菜批零环节免税政策。落实以农林剩余物为原料的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税收优惠等政策。落实增值税起征点政策,用好用足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税收扶持政策。
3.督促苏北各地将国家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和支持苏北发展的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到位。进一步加大对苏北地区国税机关的帮扶支持力度,着力改善基层单位工作条件,加强反避税工作指导,在工作经费上对苏北五市给予倾斜。
省工商联:
1.继续协助做好第六届苏北投资贸易洽谈会相关工作。与省委统战部、省光彩事业促进会继续共同组织江苏民营企业家苏北地区感恩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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