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
| 考核标准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得分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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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
镇
市
容
环
境
管
理
| 主要道路、景观区域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落实,中小道路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基本落实。
1、市容、环卫、设施管理按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标准。 3分
2、申报市容环卫责任区达标道路、项目落实完成率。 0.5分
3、组织健全、制度落实、日常检查、考核基础资料相关台帐准确齐全。 1.8分
4、管理工作有创新、宣传各种有力度、有经验特色。 0.7分
| 6
| 1、按市容环卫责任区管理标准,在主要道路、景观区域、示范区域,有一处不符合扣0.1分,在中小道路有一处不符合扣0.05分。
2、按指标每降低1%扣0.1分。
3、按要求建立检查考核基础台帐及时上报相关报表。有一处不符合扣0.2分。
4、责任书、承诺书明示上墙;建立责任单位“值勤员”制度;网格化协管各种实效到位。缺一项扣0.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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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水域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基本落实。
1、保持市容整洁,无乱设摊、乱搭建、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乱吊挂、乱堆放等行为。 0.8分
2、保持环境卫生整洁,无暴露垃圾、粪便、污水,无污迹、渣土,无蚊蝇滋生地。 0.8分
3、按照规定设置环境卫生设施,保持使用和整洁完好。 0.7分
4、落实保洁责任人,有防止漂浮物流出责任区的措施。 0.7分
| 3
| 1、每有一处不合格扣0.1分。
2、每有一处不合格扣0.1分。
3、设施未设置扣0.5分,未使用扣0.3分,不整洁或未保持完好扣0.1分。
4、无责任人扣0.2分,无措施扣0.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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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健全,主要道路和景观区域无“三乱”污染,其它道路“三乱”污染基本控制。
1、有清除保洁队伍,管理制度落实。 0.8分
2、“三乱”污染基本清除。 1.8分
3、主要道路基本消除“戴口罩”现象。 0.4分
| 3
| 1、没有建立清除队伍的扣0.1分,没有管理制度的扣0.1分。
2、主要道路和景观区域有10处以上“戴口罩”现象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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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计划内容、时间节点、具体目标完成市容环境达标区域、规范区域、示范区域创建工作;各项指标完成率不低于85%。
1、创建工作有计划内容。 3分
2、按时间节点完成创建工作的具体目标。8分
3、各项指标按比例完成。 3分
| 14
| 1、无计划内容扣3分。
2、未按时完成具体创建目标扣8分。
3、每一指标不符合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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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结合部和区际结合部市容环境按要求整治并达标
城乡结合部和区区结合部市容环境按计划整治 3分
| 3
| 1、道路不整洁有暴露垃圾、有违法违章建筑、有“三乱”现象,有无证设摊、有跨门营业等现象,每发现一次分别扣0.1分;
2、环卫设施不按要求设置,垃圾粪便不及时,发现一处分别扣0.1分;
3、没有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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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拆除违法违章建筑力度,坚决遏制新违章产生,继续创建无违法违章建筑小区。
1、按计划全面完成年度拆违计划。2分
2、创建无违法违章小区。0.4分
3、及时发现并遏止新违法违章建筑。0.6分
| 3
| 1、二季度未完成计划50%的扣0.2分,三季度未完成计划75%的扣0.15分,年终未完成全年计划的扣0.5分;
2、创建无违法违章小区,未创建扣0.2分;
3、每发现一处新违章搭建,未及时遏制拆除的扣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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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要求整治中小道路市容环境,消除脏乱差。
1、 按市局总体安排完成。0.8分
2、 市容环境消除脏乱差。1.5分
3、巩固已整治的中小道路。0.7分
| 3
| 1、进度不达标,每条扣0.1分,未完成任务,每条扣0.2分;
2、发现道路不整洁、乱设摊、跨门营业、“三乱”、外墙污损、立面附属设施严重污损、人行道严重破损,每处扣0.05分;
3、随机查已整治的道路,发现1条不合格道路扣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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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上无违章、无“白板”、无破损广告;基础管理符合要求,设施安全。
1、无违章广告 0.9分
2、无“白板”广告 0.8分
3、无破损广告 0.9分
4、设施安全1.4分
| 4
| 1、发现一处白板、空架、明显陈旧、破损的设施扣0.1分
2、发现违章设施超三天的一处扣0.1分
3、未落实非广告设施安全告知制度的,发现一处扣0.04分(总0.4分);
发现一处设置三年以上未检测的广告设施,扣0.04分(总0.5分);
因管理责任不到位而发生安全事故的,发现一起扣0.2分(总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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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和落实水域保洁行业监管制度,达到面清岸洁要求
1、水面清洁无漂浮废弃物(水生植物)。1.2分
2、驳岸、河坡、桥面及桥堍5公尺范围内整洁,无暴露垃圾及乱堆物。0.8分
3、有专兼职水域保洁队伍从事日常保洁。0.3分。
4、河道两侧配置适量废物箱及有关环卫设施。0.2分
5、送达河道沿岸水域责任书,创建河道送达率100%,历年已达标70%以上。0.3分
6、达标河道向社会公示。0.2分
| 3
| 1、有一处漂浮废弃物(水生植物)扣0.1分.
2、驳岸、河坡、桥面及桥堍5公尺范围内整洁,有一处暴露垃圾或乱堆物扣0.1.分
3、无专职保洁队伍的扣0.1分。
4、河道两侧废物箱、环卫设施配置不足扣0.1分。
5、送达率每下降1%扣0.05分。
6、未公示扣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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厕所按规范要求设置建设,导向及内部识别标志明显、规范,设施完好。按计划完成旱、简厕改建工作,镇及镇郊结合部无旱厕。
1、公厕内外无乱涂乱招贴,门窗、隔离板、天花板无积灰、污迹、剥落、蜘蛛网。地面干净,无给水。便槽(斗)无严重污垢,无恶臭。1.2分。
2、公厕周边环境整洁、无杂物堆放、工具放置整齐。1.3分。
3、镇区无旱厕。1.5分
| 4
| 每发现一处问题扣0.1分。有旱厕扣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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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功能需求并参照规范,合理设置废物箱和垃圾收集设施。设施完好整洁。城镇城市化地区消灭“无废物箱道路”。
1、垃圾收集设施按规范要求设置建设。1.4分
2、废物箱规范设置建设。1.3分
3、设施无破损、整洁卫生。1.3分
| 4
| 1、不按规范要求设置,每处扣0.1分
2、设施有破损、不整洁每一处扣0.1分。
| | |
完成“十一五”灯光建设发展计划的制订,年度工作目标明确,节庆临时灯饰有创新、有精品,灯光设施完好,开灯准时、无安全责任事故。
1、 灯光建设1.2分
2、灯光管理1.8分
| 3
| 1、灯光建设、节庆彩灯未按计划完成一处扣0.1分(总1.2分)
2、开灯值班未按时到岗、离岗的一次扣0.04分(总0.2分)
| | |
环卫车辆装备符合环保作业要求。完成生活垃圾车辆全密闭和防污水滴漏装置改造。
1、新增环卫车辆根据《上海市市容环卫装备配置规范》进行选购、配置。1分
2、根据生活垃圾车辆全密闭要求,年内对生活垃圾车辆进行密闭装置改造。2分
| 3
| 1、密闭化运输率未达标的,每降1个百分点扣0.1分。
2、不符合生活垃圾车辆密闭要求的,每辆车扣0.05分。
| | |
城市化地区小区分类覆盖率:新城、中心镇60%,一般镇30%。建立餐厨垃圾监管、收运、处置系统。处置厂技术达标,管理规范。
1、城镇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30%,4分。
2、建立餐厨垃圾独立的管理、收运、处置系统,2分。
| 6
| 1、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未达年度指标每降1个百分点扣0.1分。
2、餐厨垃圾未建立系统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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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实施网上审批,建筑垃圾收运处置有序规范。
1、小区装饰垃圾堆置点装修垃圾袋装化,并收运及时、无渣土垃圾堆积。1.5分
2、木质大件垃圾收运及时、管理规范。1.5分
| 3
| 1、小区装饰垃圾无袋装、乱堆放、清运不及时。每发现一次扣0.5分。
2、木质大件垃圾不及时清运,管理不规范。每发现一次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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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
村
环
境
卫
生
管
理
| 建立和落实水域保洁行业监管制度,达到面清岸洁要求。
1、水面清洁基本无漂浮废弃物(水生植物)。1.2分
2、驳岸、河坡、桥面及桥堍5公尺范围内基本整洁,无明显暴露垃圾及乱堆物。1.3分
3、有专兼职水域保洁队伍从事日常保洁。0.8分
4、河道两侧居民生活区配置自行投放生活垃圾容器,防止垃圾下河。0.7分
| 4
| 1、每有1处漂浮废弃物(水生植物)扣分0.1
2、每有1处暴露垃圾及堆物扣分0.2
3、无专兼职保洁队伍扣0.8分
4、未配置容器的扣0.5分,配置不足的酌量扣分。
| | |
道路清扫正常、作业规范。路面及两侧绿化带内无废弃物。
区、镇级主干道路、村级主要道路两侧目视范围内(100公尺)基本无垃圾、渣土堆积,4分。
| 4
| 每发现一处扣0.1分。
| | |
居住区、村宅环境整洁。生活垃圾收运全覆盖,无堆积垃圾。
村宅周围及屋前宅后无暴露垃圾,堆物整齐。4分
| 4
| 每发现一处扣0.1分。
| | |
有旱厕改造计划。完成年度改造计划数。改造后的公厕有专人管理、保洁。
1、公厕内外墙无乱涂乱招贴,门窗、隔离板、天花板无积灰、污迹、剥落、蜘蛛网,地面干净,无积水。便槽(斗)无严重污垢,无恶臭,1.3分。
2、公厕周边环境整洁、无杂物堆放、工具放置整齐,1.2分。
3、旱厕改造1.5分。
| 4
| 1、 每发现一处问题扣0.1分。
2、 旱厕改造未按任务数完成扣1.5分。
| | |
农户配备垃圾桶。行政村或新建农民新村合理配置垃圾箱房和标准化垃圾桶。设施完好、洁净,周边环境整洁。
1、收集设施按规范要求设置建设。1.3分
2、收集设施(容器)完好。 0.7分
3、废物箱规范设置建设。0.7分
4、设施无破损、整洁卫生。1.3分
| 4
| 1、 不按规范要求设置,每处扣0.1分。
2、 设施有破损、不整洁每一处扣0.1分。
| | |
密闭化运输率50%。
3、 密闭化运输率50% 2分
2、更新车辆有计划,资金落实。2分
| 4
| 密闭化运输率未达标的,每降1个百分点扣0.1分。
| | |
垃圾收运系统正常运作。
1、城镇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30%,2.5分
2、建立餐厨垃圾独立的管理、收运、处置系统,1.5分。
| 4
| 1、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未达年度指标每降1个百分点扣0.1分。
2、餐厨垃圾未建立系统扣1.5分。
| | |
对农户三格化粪池建设备案制度落实,三格化粪池建设符合规范,统计准确。
1、村级有改厕长效管理制度。1.4分
2、新增农户改厕达标。1.3分
3、已改厕农户三格化粪池完好。1.3分
| 4
| 1、未建立长效管理制度扣1.4分。
2、新增农户改厕未达标扣1.3分。
3、已改厕农户三格化粪池,每发现一处不附要求扣0.1分。
| | |
市
容
环
境
综
合
整
治
| 因地制宜,建立疏堵结合的机制,整治乱设摊。
建立疏堵结合的机制,市民无投诉。 3分
| 3
| 市民每投诉一次扣0.5分
| | |
建立清除暴露垃圾机制,逐步消除暴露垃圾现象。
建立清除暴露垃圾机制,市民无投诉。 3分
| 3
| 市民每投诉一次扣0.5分
| | |
规范店招店牌设置,按计划完成店招店牌整治工作。
1、店招店牌设置规范,1.5分
2、按计划完成店招店牌整治工作。 1.5分
| 3
| 1、有一次设置不规范扣0.1分
2、未按计划完成整治工作扣 1.5分。
| | |
工程渣土车辆、环卫作业车辆车容车貌整洁率分别达到35%、80%
1、工程渣土车辆车容车貌整洁率达35% 1.5分
2、环卫作业车辆车容车貌整洁率达80% 1.5分
| 3
| 1、工程渣土车辆车容车貌整洁率每降1个百分点扣0.1分
2、环卫作业车辆车容车貌整洁率每降1个百分点扣0.1分
| | |
重大外事、赛事活动保障,校园周边综合整治,阶段性、临时性重点整治工作等有计划、有措施、有成效,达到整治标准。
1、 有阶段性重大活动整治计划。0.8分
2、 按要求整治到位。1.6分
3、重大活动保障完成。1.6分
| 4
| 1、重大活动无计划、无措施扣0.8分
2、未按要求整治,发现一处扣0.2分
3、重大活动保障实效不明显扣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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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
容
环
卫
行
业
建
设
| 新闻舆论监督和市民投诉质监的受理、处理符合要求,处理合格率,满意率达到标准。
1、 质监、投诉处理率100%。1.5分
2、 质监、投诉处理合格率95%。2分
3、 投诉受理处理满意率90%。2分
4、质量监督整改率96%。1.5分
| 7
| 1、每发现一个未处理个案扣0.1分。
2、每发现一个不按规定程序标准导致处理不合格的个案扣0.1分。
3、政风、行风投诉受理处理满意率98%;环卫作业服务投诉受理处理满意率95%;设备设施投诉受理处理满意率75%;市容环卫管理投诉受理处理满意率83%;工作人员行为规范满意率99%。每降低5%分别扣0.1分,扣完为止。
4、质量监督整改率低于96%的扣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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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文明行业创建网络、落实创建计划,巩固创建成果,推进创建工作;提升政风行风建设水平,政风行风测评成效明显提高。
1、有组织机构。0.6分
2、有创建和巩固计划。0.6分
3、按市局计划完成公厕服务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岗位培训率达到95%以上,培训合格率达到85%以上。1.5分
4、完成30%文明窗口创建。1.4分
5政风与行风总体评价平均分在系统平均分以上的得2分,平均分以下的得1.6分。
6、无政风行风投诉的得1.4分。
| 8
| 1、无组织机构扣0.6分
2、无创建和巩固计划扣0.6分。
3、未按计划完成公厕服务人员岗位培训、考核的扣1分。完成培训计划,但岗位培训率每降低5%,扣0.1分;培训合格率每降低5%,扣0.1分。
4、30%文明窗口创建每降低10%扣0.2分。
5、政风与行风总体评价平均分,纵向比较上年度下降的,按降幅扣0.1-1分;政风与行风总体评价平均分较上年度上升的,按增幅加0.1-0.4分。
6、政风与行风总体评价平均分处于全系统后三位的,扣0.2-0.4分;政风与行风总体评价平均分位居系统前三位的,加0.1-0.3分。
7、发生乱收费、乱罚款、执法不文明等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投诉,经查实;每例扣0.1-0.2分。整改不力,发生重复投诉的每例扣0.5分。
8、出现新闻媒体曝光的典型事例出现一例扣1.4分。
| | |
从改善市民生活环境入手,全面推行十大便民措施,做到有计划、有目标、有成效,市民满意。
1、行业管理达到全覆盖。3分
2、推行十大便民措施有计划,有成效。现场抽查群众满意率80%以上。3分
| 6
| 群众满意率80%以上得3分,达到70-80%扣1分,达到60-70%扣2分,未达60%扣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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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实施好对专业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培训工作,提高管理、作业人员技能。
1、每年有明确的人才培训计划。0.7分
2、能认真实施年度的培训任务。1.4分
3、人才培训工作组织落实(落实部门和责任人)。0.4分
4、每半年有本单位培训工作落实情况的书面汇报(6月、12月底)。0.5分
| 3
| 1、没有人才培训计划的,扣0.7分。
2、完成培训任务90%以上得1.4分,80-89%得1分,60-79%得0.8分,60%-下得0.6分。
3、培训组织不落实的,扣0.4分。
4、每少一次书面汇报,扣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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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完成建设并稳定运行;制订信息化工作实施方案;加大信息化投入,信息化项目建设取得进展;配合市局做好APL一期建设工作。
1、落实信息化工作责任部门和责任人。1分
2、按要求完成“上海市容环境卫生”网站有关工作。1分
3、制定信息化规划,明确具体信息化项目。1分
| 3
| 1、没有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扣1分;
2、不能及时完成网上办事、咨询等工作的,每出现一次扣0.1分;
3、没有制定信息化规划扣0.5分;
4、提不出具体信息化项目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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