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明确责任,增强拆迁管理工作合力
加强房屋拆迁管理是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要职责,各镇政府和区有关部门要从提高执政能力的高度,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把严格拆迁管理作为推进本区建设和发展的重要措施和确保社会稳定的重要任务,加大工作力度,明确条块责任,增强工作合力。
区房地部门是全区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负责全区拆迁工作的协调、管理和监督。具体应履行好以下职责:(1)宣传和贯彻执行房屋拆迁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区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拆迁补偿安置标准;(2)审核房屋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核发
房屋拆迁许可证;(3)定期组织对全区房屋拆迁工作人员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业务培训;(4)指导和督促各拆迁单位推行拆迁工作“五项制度”;(5)加强对房屋拆迁工作监督、检查和指导,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巡查活动;(6)协调处理房屋拆迁纠纷,依法实施房屋拆迁裁决。
各镇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拆迁工作负总责,城建副镇长为各镇拆迁管理工作分管领导。同时应明确各镇房地所为各镇区域内拆迁管理工作的责任部门,凡涉及各镇区域的拆迁工作统一由镇房地所归口管理。各镇房地所应履行好以下主要职责:(1)指导拆迁单位制订拆迁工作计划和拆迁方案,并督促拆迁单位及时报区房地部门审核备案;(2)加强对拆迁基地拆迁活动的检查、指导和监督,及时发现和制止拆迁违规违纪行为,并及时报告镇政府和区房地部门;(3)掌握本镇区域内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动态情况,及时准确填报拆迁情况统计表;(4)协调处理拆迁纠纷,做好拆迁信访工作;(5)指导和监督房屋拆迁估价活动,及时发现和制止评估违规行为,并报告区房地部门。
三、突出重点,加大拆迁管理工作力度
针对当前拆迁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拆迁管理应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着重从以下几方面严格把关。
(一)调整完善拆迁政策,在严格执行政策上把好关。一方面,区房地、物价等部门要结合本区镇级行政区划调整等情况,及时调整完善拆迁补偿安置区域类别和标准,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注意及时掌握和处理政策调整中可能发生的各种矛盾;另一方面,在拆迁政策标准的执行上,既要坚决制止和纠正补偿安置标准不到位,损害和克扣群众利益的行为,又要注意防止和纠正片面强调个别地区、个别拆迁基地特殊性而随意放宽政策标准,造成不同地区、不同基地之间相互攀比而引发新矛盾的倾向。凡已由市、区有关文件明确的补偿项目和标准,必须严格执行,任何单位和任何基地都不得另列项目,另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