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网络健全,机制合理,设施配套,意识增强”的要求,切实加强社区消防设施和消防队伍的建设。在全区基本建立“政府引导、社会支撑、群众参与”的社区消防工作格局。全面增强社区防范火灾和扑救初期火灾的综合能力。积极督促居委会及社区有关单位加强社区消防设施和义务消防队伍建设,确保2007年底100%社区消防建设达标。
(五)切实增强消防装备保障能力
根据本区特点和各镇、街道道路状况,在建设专职消防站的同时,针对性地配备小型和轻便型消防车辆及装备,并保障各类经费按时总额到位。争取到2007年,全区消防装备配置科学合理,符合实战需要。
(六)加大对文物保护单位和优秀历史建筑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力度。一是清理此类建筑物内的公共娱乐场所;二是拆除擅自与之毗邻搭建的棚、房;三是撤移此类建筑物保护范围内存放的易燃易爆物品;四是改造此类建筑物内未经穿管保护、乱拉乱接的电气线路;五是规范宗教活动的用火管理和僧、尼、道士等人员的生活用火行为;六是增加和改善保护此类建筑物的消防水源和消防设施、器材,使之达到国家和本市的消防技术规范、标准。
三、具体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
各部门要从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本着“还清旧帐,不欠新账”的原则,将“三年行动计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制定和完善相关措施、计划,严格检查督促,落实工作责任。
(二)部门联动,形成合力。
各部门要通力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动我区消防规划落实和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公安消防部门和派出所要进一步加大消防执法检查力度,及时纠正各类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督促存在火灾隐患的单位及时整改,指导本区各单位落实消防规划和加强消防设施建设。
(三)自查自纠,消除隐患。
各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要严格按照消防法律、法规的要求, 树立消防安全理念,增强消防法制观念,自查自纠本单位消防设施建设等方面存在的各类隐患,努力提升本单位抗御火灾的能力,确保本单位的消防安全。
(四)舆论引导,加强宣传。
我区各新闻媒体和街道(镇)社区要大力宣传加强消防规划和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积极传播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平安文化,及时曝光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努力营造全社会重视消防安全、积极参与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的良好氛围,增强全民消防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