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计委等九部门《金山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三年行动计划(2005-2007年)》的通知
(金府办〔2005〕13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委、办、局:
区计委等九部门制订的《金山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三年行动计划(2005-2007年)》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金山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三年行动计划
(2005-2007年)
为贯彻落实公安部和市政府关于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的有关通知精神,结合本区实际,特制订《金山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三年行动计划(2005-2007年)》(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以进一步提升金山区抗御火灾的综合实力,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为目标,按照“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建管并举、整体推进”的原则,进一步加强本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工作,保障金山区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到2007年,本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水平力争达到与城市化发展相匹配、与本区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的目标。具体任务是:
(一)加强消防站建设
1、根据《上海市消防规划(2003--2020年)》,加大公共消防站建设的力度,逐步改变本区公共消防站布点不合理的状况,至2007年全区新投用消防站要达到8个。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中确定的职责分工:区县政府按照“上海市消防规划”负责落实批准立项的新建消防站建设用地(包括建站征地的所有经费和相关手续),待建设用地“三通一平”后交付建设单位。新建消防站的建设经费和消防装备配套经费由市级财力承担的原则,2005年上半年,正式启动枫泾、亭林两个消防站建设(枫泾消防站位于朱枫公路西、陵园路南、枫泾镇政府北,占地面积4800平方米;亭林消防站位于南亭公路南、朱桥港西、规划中的兴林路东,占地面积约4800平方米),年底前完成“三通一平”交付建设单位。“三通一平”工作的费用由地方政府落实。
2、在经济发展相对比较快、企业相对集中、地域面积较大且离公共消防站较远的地区,可采用由镇政府出资自建、委托公安消防管理或企业自建内部消防队等多种形式,逐步推行专职消防站的建设。专职消防站的建设按照各类规划中对消防站的规划设点位置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