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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金山区农村居民建房规划点布局和选址方案》的批复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金山区农村居民建房规划点布局和选址方案》的批复
(金府发〔2004〕104号)
区房地局:
你局和区规划局《关于报批〈金山区农村居民建房规划点布局和选址方案〉的请示》(金房地[2004]第36号),已经第44次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请你局会同区规划局,认真贯彻区政府常务会议精神,按照“三个集中”的要求,严格加强农村居民建房管理,确保农村居民建房工作进一步规范、有序。
特此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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