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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金山区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的通知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金山区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的通知
(金府办发〔2004〕25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总工会,区企业联合会:
  为了加强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工会组织和企业组织三方就涉及劳动关系方面的重大问题经常性的沟通和协调,共同促进劳动关系的长期和谐稳定,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金山区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其组成人员如下:
  主 席:施黄飞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主席:陈梦良 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李春花 区总工会副主席
  康培幼 区企业联合会会长
  成 员:邵志华 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孙 蔚 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培训科科长
  潘玉贤 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科科长
  程勇松 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科科长
  王 韩 区总工会维权保障部部长
  李援朝 区总工会组织民管部部长
  薛建忠 区总工会经济宣教部部长
  沈勇军 区总工会维权保障部法律工作专职干部
  汪 灏 区企业联合会副会长
  张定良 区企业联合会副会长、区工商联副会长
  顾东云 区企业联合会副会长、外资协会副会长
  张 伟 区企业联合会副会长、私企协会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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