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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金山区第一届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的通知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金山区第一届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的通知
(金府办发〔2004〕53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区,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公司:
  经第51次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成立金山区第一届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主 任:杜 飚 副局级巡视员
  副主任:曹 婕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蔡忠良 区工商分局副局长
  陈 杰 区质量技监局副局长
  成 员:(以姓氏笔画为序)
  政府职能部门代表:
  王 勇 区公安分局治安支队副队长
  冯 波 区教育局副局长
  孙海华 区工商联副会长
  汤美娣 区文明办副主任
  朱国明 区物价局检查所所长
  朱美英 区妇联副主席
  庄士龙 区工商分局干部
  陈援朝 区房地局副局长
  李春花 区总工会副主席
  李秀芳 区司法局副局长
  金问桢 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局长助理
  宫爱萍 区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
  俞阿其 区商旅委副主任
  徐方云 区建委工会主席
  徐建昌 区广播电视台副台长
  徐 炜 区工商分局消保科科长
  韩仁均 《金山报》副总编
  蒋雅红 团区委办公室主任
  鲁桂根 区卫生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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