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朱泾镇民主村与东方红村、温河村与光华村、牡丹村与三浜村、万年村与慧农村撤并的批复
(金府发〔2006〕113号)
朱泾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朱泾镇民主村与东方红村、温河村与光华村、牡丹村与三浜村、万年村与慧农村合并的请示》(朱镇府[2006]100号)收悉。为加快村级经济的健康发展,更好地促进村级资源的优化配置,推进“三个集中”,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你镇民主村与东方红村合并,合并后的新建村命名为民主村,村民委员会设在原民主村村民委员会现址;温河村与光华村合并,合并后的新建村命名为温河村,村民委员会设在原温河村村民委员会现址;牡丹村与三浜村合并,合并后的新建村命名为牡丹村,村民委员会设在原牡丹村村民委员会现址;万年村与慧农村合并,合并后的新建村命名为慧农村,村民委员会设在原慧农村村民委员会现址。在实施村民委员会的撤并过程中,要妥善做好村干部的分流安置等工作,组织开展村委会的选举工作,确保地区稳定,促进村级经济的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