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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金山卫镇金卫、卫城村村民委员会暂缓换届选举的批复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金山卫镇金卫、卫城村村民委员会暂缓换届选举的批复
(金府发〔2006〕131号)


金山卫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金山卫镇金卫、卫城两村民委员会暂缓换届选举的请示》(金山卫府[2006]90号)收悉。按照《上海市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和《金山区人民政府批转区民政局〈金山区2006年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结合你镇金卫、卫城村的实际,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你镇金卫、卫城村村民委员会暂缓换届选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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