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金山卫镇金卫、卫城村村民委员会暂缓换届选举的批复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金山卫镇金卫、卫城村村民委员会暂缓换届选举的批复
(金府发〔2006〕131号)
金山卫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金山卫镇金卫、卫城两村民委员会暂缓换届选举的请示》(金山卫府[2006]90号)收悉。按照《
上海市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
》和《金山区人民政府批转区民政局〈金山区2006年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结合你镇金卫、卫城村的实际,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你镇金卫、卫城村村民委员会暂缓换届选举工作。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