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撤消枫泾镇中心居委会建制的批复
(金府发〔2005〕9号)
枫泾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撤销枫泾镇中心居委会建制的请示》(枫府[2004]第207号)收悉。为进一步整合资源、优化组合,加强社区管理,促进三个文明建设,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你镇调整现有居委会的设置,撤销中心居委会建制。中心居委会原管辖区域以新泾路为界,新泾路以南划归友好居委会管辖,新泾路以北划归和平居委会管辖。调整后的和平居委会下辖清水路中大街(北)、生产街、新街(东)、新泾路、新街(西)、和平街、油车街、北大街、思古弄、桥湾里、赵家弄、幸福新村,总户数为1526户;调整后的友好居委会下辖界河弄、冯界弄、新泾路(南)、新泾路(北)、中大街(南)、南大街、友好街、田园路(部分)、河沿街、圣堂弄、糖坊街、正慧弄,总户数1460户。在实施调整的过程中,要妥善做好居委会工作的衔接和居委会干部的分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