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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松隐镇九丰村、金明村、荡新村、周栅村、牌楼村、后岗村、前中村撤并的批复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松隐镇九丰村、金明村、荡新村、周栅村、牌楼村、后岗村、前中村撤并的批复
(金府发〔2004〕45号)


松隐镇人民政府:
  你镇《松隐镇关于九丰村、金明村、荡新村、周栅村、牌楼村、后岗村、前中村撤并的请示》(松府[2004]4号)收悉。为加快村级经济的健康发展,推进“三个集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你镇九丰村、金明村两村合并,合并后的新建村命名为金明村,村民委员会设在原金明村村民委员会现址;荡新村、周栅村、牌楼村三村合并,合并后的新建村命名为周栅村,村民委员会设在原周栅村村民委员会现址;后岗村、前中村两村合并,合并后的新建村命名为后岗村,村民委员会设在原前中村村民委员会现址。在实施村民委员会的撤并过程中,要妥善做好村干部的分流安置等工作,组织开展村委会的选举工作,确保地区稳定,促进村级经济的持续发展。
  特此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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