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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山区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三)明确责任,形成合力
  区政研室负责政策调研,给予政策指导,并将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列入目标考核内容。
  区卫生局负责制订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并会同有关部门制订与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相适应的有关配套文件;推进区内卫生资源纵向整合,推进双向转诊和就医下沉;依法加强行业管理和考核,切实保障各项改革措施的到位,充分调动管理者和医务人员的积极性。
  区发展改革委负责将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根据需要优先安排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建设投资,研究制订促进基本医疗服务重心下沉的综合措施。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收费、药品价格的监督管理。
  区财政局负责制订社区卫生服务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参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和考核,落实社区卫生服务利民优惠政策专项经费。
  区审计局负责对区、镇两级政府投入的社区卫生服务经费及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经费使用情况加强审计和监管。
  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负责社区卫生服务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质量监督管理。
  区人事局负责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定编定岗、岗位管理;制订吸引优秀卫生技术人才进社区和促进社区卫生服务人才流动的有关政策。
  区规划局负责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标准,将社区卫生服务设施纳入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切实落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业务用房,并依法加强监督。
  区民政局按照有关精神完善医疗救助制度。
  区人口计生委负责社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监督和管理。
  各街镇(金山工业区)是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领导,将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纳入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按照有关文件要求,保证对卫生事业的投入;根据行政区划设置和区域卫生规划,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加强统筹协调,研究解决社区卫生服务发展中遇到的困难,推动社区卫生服务持续健康发展。

  四、本意见自2008年1月1日起试行。

  附件:
  1、《金山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试行)》
  2、《金山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保费用预付管理办法(试行)》
  3、《金山区社区卫生服务综合考核评估方案(试行)》
  4、《关于进一步加强金山区镇村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

  附件1:
  金山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试行)

  为加快建立科学合理的社区卫生服务收支运行管理机制,加强财务管理,规范收支行为,促进社区卫生服务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本市贯彻〈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发〔2006〕34号)和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局、市医保局《关于本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试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指导意见》(沪财社〔2006〕13号),结合本区实际,制订本试行办法。

  一、实施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原则。落实政府责任,发挥区、镇两级政府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主体作用。
  (二)坚持公益性原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以不盈利为目的,注重公平、质量、效率和可及性。
  (三)坚持收支分离原则。强化成本核算、完善预算管理、强化考核监管,确保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正常运行,逐步建立科学合理的收支两条线管理机制。
  (四)坚持综合预算原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纳入综合预算,实行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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