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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财政局《关于规范农村教育费附加征收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4、丙方应在收到扣款信息的次日(遇节假日顺延),根据甲方传送的扣款通知及时将代扣的农村教育费附加划入财政专户(户名:上海市金山区财政局;开户银行:                 ;账号:                 )。
  5、乙方在代扣账户中必须存有足够解缴农村教育费附加的资金,凡因代扣账户资金余额不足支付农村教育费附加所造成的一切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6、乙方对收费项目和金额如有异议的,可向甲方查询。
  7、本协议一式四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上海市金山区财政局                 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金山支行
  (盖章)           (盖章)          (盖章)
  二OO 年 月 日      二OO 年 月 日     二OO 年 月 日

  附件2:
  上海市金山区财政局通用缴款书

  填发日期:              NO.
缴款单位︵人︶代  码 收款单位 
全  称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缴款所属时期  限缴日期 
科 目 名 称课征数量计征金额或销售收入计征率或应缴额已缴或扣除额实缴金额
      
      
      
      
金额合计(大写) 
逾期  天,每天按应缴款    加收滞纳金 
金额合计(大写) 
缴款单位(人)(章)                                                                                                                征收机关(章)上列款项已受妥并划转收款单位账户                                                       备注:
经办人(章)填票人(章)       银行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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