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金山教育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金府发〔2007〕121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金山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科教兴区和人才强区战略,进一步激发社会各界支持教育事业,激励广大教育工作者献身教育事业,经第6次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金山教育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对金山教育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教育工作者和一贯支持金山教育事业的各界人士。
二、评选时间: 2007年6月15日到9月10日。
三、奖励形式:“金山教育奖”获得者由区政府颁发荣誉证书,并于今年的教师节进行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