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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教育局《上海市金山区关于2007年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教育局《上海市金山区关于2007年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金府办〔2007〕17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金山工业区,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单位:
  区教育局制订的《上海市金山区关于2007年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的实施方案》,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四月四日

  上海市金山区关于2007年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的实施意见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07年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的若干意见》(沪教委基〔2006〕87号)和《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2007年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就2007年我区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考试(以下简称中招)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深化中招改革,促进我区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推动素质教育的实施,推进课程改革,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促进高中阶段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健全完善以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为基础、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招生考试制度。
  (一)进一步完善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制度,全面客观准确地反映初中毕业生在学科学习方面所达到的水平。
  (二)建立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及相关制度。客观评价和反映初中毕业生在校德、智、体、美等各方面表现。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既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初中毕业标准的重要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
  (三)健全完善以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为基础、与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招生录取办法。逐步加大综合素质评价在招生录取时的权重。
  (四)健全完善本区中招工作公示制度。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通过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主管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增强透明度,健全社会监督,确保中招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三、招生计划
  (一)2007年我区应届初中毕业生为5432人,实际在我区报考的考生人数为5368人。高中阶段入学率达到98%以上,普职比保持大体相当。
  (二)招生计划编制和管理
  1、高中阶段招生计划分本区中等学校招生计划和外区中等学校招生计划。本区中等学校招生计划由区教育局编制并上报市教委,经批准后下达;外区中等学校招生计划由市教委有关职能部门协调后下达。
  2、本区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班额控制在每班42名左右,由区教育局编制并报市教委协调平衡。
  3、2007年本区中等学校在本区招生计划编制情况如下:金山中学12个班(其中2个为新疆班)、张堰中学8个班、华师大三附中8个班、上师大二附中10个班(其中1个为国际教育班)、枫泾中学6个班、朱泾中学4个班、亭林中学8个班、石化综合高中2个班、交大南洋中学4个班。
  4、有关单位和部门必须严格按照计划招生,不得擅自改变。如要变更计划,须经区教育局同意,报市中招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四、报名工作
  (一)2007年起中招报名实行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办法见《关于上海市教育考试院2007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中招[2007]1号)。
  (二)报名条件详见附件1。不符合报名条件的非上海户籍初中毕业生,应回户籍所在地报考高中阶段学校,就读学校要做好非沪籍应届初中毕业生报考资格的审核工作。已在高中阶段各类学校就读的学生不得重新报考。
  (三)初中毕业生材料袋内应提供规定的资料(见附件3),以利于统一管理,也有利于招生学校的择优录取。

  五、志愿填报
  (一)2007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生志愿表设置两大栏:(见附件6)
  1、提前录取志愿:
  (1)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市现代化寄宿制高中、上海市回民中学、上海市久隆模范中学跨区县提前招生 “零志愿”(1个志愿)。
  (2)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市现代化寄宿制高中“自主”招生志愿(1个志愿,须是自主招生预录取对象)。
  (3)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和现代化寄宿制高中“名额分配”招生志愿(1个志愿)。
  (4)中等职业学校航空服务专业提前招生志愿(2个志愿,须经专业考试合格)。
  (5)中等职业学校艺术类专业提前招生志愿(3个志愿,须经专业考试合格)。
  2、统一录取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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