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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扫黄打非”办公室制订的《金山区关于严厉制止非法演出的工作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扫黄打非”办公室制订的《金山区关于严厉制止非法演出的工作意见》的通知
(金府办〔2007〕19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金山工业区,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单位:
  区“扫黄打非”办公室制订的《金山区关于严厉制止非法演出的工作意见》,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四月九日

  金山区关于严厉制止非法演出的工作意见

  为了构建和谐的文化环境,创建上海市文明城区,必须有效地制止各类非法演出。为此,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城管大队要加强对主要路段、城乡结合处等地的巡查,发现有私自搭台的现象及时加以制止,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取缔。

  二、公安交警、各镇派出所要加强对管辖地段的巡查,发现有非法搭台的现象,及时制止,并与110指挥中心取得联系。

  三、工商部门要加强对演出团队散发虚假广告行为查处和取缔。

  四、文化执法大队在检查中发现有非法搭台的现象,在制止无效的情况下,要及时向当地派出所或110指挥中心反映。

  五、对劝说、教育未能奏效,继续进行非法演出的,由110指挥中心统一指挥,调动公安、文化、城管等部门的执法人员进行取缔。具体分工如下:文化执法大队重点制止非法演出的进行,并由公安等部门配合;城管大队重点对乱搭台的行为进行处置,责令当场或限时拆除演出舞台;公安部门重点对违反治安条例以及对在执行公务中当事人妨碍执行公务的行为进行处置;工商部门会同文化、公安等部门重点加强对无证演出场所的取缔。
  对在执行公务中所碰到的疑难问题,要及时向110指挥中心反映,并由110指挥中心及时与区政府办公室取得联系,征求区领导的建议和要求。
  各镇、街道、金山工业区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对所在地区非法演出的监管。同时,要大力加强社区文化建设,充分发挥现有文化设施的作用,积极开展面向社会、面向大众的群众文化活动,丰富老百姓的业余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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