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 | 标 准 | 指标达到 时间 | 区分管 领导 | 牵头 部门 | 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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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卫生 | 1.认真贯彻国务院《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卫生监督、监测和技术指导规范,资料齐全 | 2007年3月 | 李华桂 | 区卫生局 | 区卫生局、水务局、房地局,各镇、街道、金山工业区 |
2.经营单位卫生管理制度健全,持有效的证明经营。从业人员持有效的证明上岗,“五病”调离率100.00%。各类公共场所的环境、设施、操作、卫生指标达到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 2007年6月 |
3.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店、小歌舞厅、小旅店、小网吧等符合卫生要求。 |
4.自来水厂和二次供水设施管理规范,监督、检测资料齐全。水质符合《城市公共水质标准》。 | 2007年6月 |
6 | 食品卫生 | 1.政府重视食品卫生工作,食品卫生纳入政府工作规划,有中长期工作目标和措施。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责任落实。 | 2007年6月 | 李华桂 | 区食品药品监管 分局 | 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质量技监局、经委、市场公司、教育局,各镇、街道、金山工业区 |
2.认真贯彻国家有关食品卫生法律、法规,有本区食品卫生管理的具体实施计划,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有关资料齐全。 | 2007年3月 |
3.有食品安全整治方案并得到落实。制定重大食物中毒事故和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报告体系及制度健全。 |
4.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有健全的食品卫生管理、采购索证等制度,生产经营设备、设施及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符合相应的卫生要求。 | 2007年6月 |
5.无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无证照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和无固定加工、就餐场所的食品摊点。小饮食店符合卫生要求。 |
6.近两年不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 |
7.餐饮业全面贯彻《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实施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95.00%。机关、学校等单位食堂和建筑工地食堂的管理责任落实并制度化。 |
8.无违禁野生动物销售。 | 许复新 | 区农委 | 区农委、工商分局、食品药品监管分局、经委、市场公司,各镇、街道、金山工业区 |
9.无农产品农药、兽药及畜产品、水产品违禁药物滥用现象,药物残留超标得到有效控制 |
10.实现生猪、牛、羊、禽类等定点屠宰。无注水肉和病畜肉上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