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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命名金山农民画画师的决定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命名金山农民画画师的决定
(金府发〔2006〕243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金山工业区,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单位:
为弘扬中国优秀民间文化艺术,进一步保护和发展金山农民画,培育金山农民画优秀传承人,根据《金山农民画画师评审条件》评审,金山区人民政府决定命名18位同志为金山农民画画师。
金山农民画画师为:张新英、陈芙蓉、曹金英、曹秀文、朱素珍、王金喜、季 芳、陆永忠、张婉英、怀明富、邵其华、朱永金、曹金根、王阿妮、杨德良、陆学英、陶林平、张美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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