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强金山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金府〔2006〕32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金山工业区,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单位:
《加强金山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已经第105次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
二○○六年九月二十一日
加强金山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改革和完善动物防疫体系,对于从根本上控制和扑灭重大动物疫病,保障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提高动物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意义。按照国务院《关于推进兽医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15号)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本市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的意见》(沪府[2005]113号)精神,现就加强本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的必要性和主要目标
(一)动物防疫体系是公共卫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最近几年,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病频繁发生,在一些国家和我国部分地区呈较快蔓延趋势,直接威胁到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畜牧业稳定发展。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必须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
(二)金山毗邻浙江,属市郊农业大区,也是畜禽养殖业重要区域,生产的畜禽产品在本市占较大比重,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情任务艰巨,压力增大。现行防疫体制已明显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机构不健全、职责不清晰、防疫队伍不稳定、镇级弱化、村级断层等问题已严重影响了动物疫病防控的能力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提高,加强和完善防疫体系建设已经成为当前紧迫的任务。
(三)动物防疫体系建设主要目标。本着“精简、统一、效能”原则,健全机构、明确职能、理顺关系、整合资源,建立起科学、合理的动物防疫体系和运行机制,强化各级畜牧兽医行政机构的管理职能,健全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完善动物卫生技术支持体系,稳定和加强各级动物防疫队伍,提高畜牧兽医管理总体水平,努力构建与我区公共卫生水平相配套的动物防疫体系。
二、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的具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