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人口计生委《关于在推进社区建设中进一步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金府办〔2006〕53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金山工业区,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单位:
区人口计生委制订的《关于在推进社区建设中进一步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的意见》已经第103次区政府常务会议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八月十七日
关于在推进社区建设中进一步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的意见
为实施“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的基本国策,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4号)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社区建设和管理的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本区在推进社区建设中进一步加强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新时期加强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必要性
人口发展是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重要因素。当前,社区人口情况出现了新变化,流动人口不断增加,人户分离人员日益增多,稳定低生育水平存在反弹压力。同时,不同层次育龄群众对于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和预防艾滋病等公共服务的需求不断增加,为民服务的机制有待于不断完善。
中央高度重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指出“十一五”期间是保持低生育水平的关键时期,要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强调要坚持稳定现行生育政策不动摇;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动摇;坚持稳定计划生育工作机构、队伍不动摇;坚持不断创新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机制不动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基础在社区,各镇、街道、金山工业区要充分认识加强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人口与计划生育“一法三规”的精神,在政府机构改革中,稳定各镇、街道、工业区人口计生工作机构,培育专业化的人口计生社工队伍,提高人员素质和工作效率。加强村(居)委会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切实配备好村(居)委会人口计划生育专兼职干部,建立覆盖到组、楼道人口计生工作网络。推进建立私企计划生育协会联合会,实现企事业单位一把手工作责任制,实现社区人口计生管理全覆盖、网络化。要协调社区各方面相关的工作资源,妥善解决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的场地、经费、机构、人员等具体问题,在推进社区建设和网络化管理中,全面加强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和公共服务,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融入基层,面向群众,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