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使用外省市劳动力政策培训及审核协议书
甲方:
(镇、街道、工业区流动人口源头管理领导机构)
乙方:
( 外省市劳动力输出地劳动就业培训机构)
为严格执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加强省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更好地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培训和服务工作,根据国家《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的有关精神,探索在流出地源头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培训工作,使流动人口能够规范有序流动。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特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培训协议如下:
一、甲方委托乙方在当地开展外来劳动力计划生育培训工作。
二、甲方为乙方提供培训和宣传资料。
三、甲方优先招用经过计划生育培训的人员。
四、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和提供的VCD宣传片,对拟被招用的育龄人员进行有关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等培训。
五、乙方负责提供培训场地及有关组织工作,对已经过培训的人员在其《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上加盖已接受培训证明章。
六、乙方负责会同公安、卫生部门对参加培训人员的政治面貌、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核把关,对有传染病的人员不予输送给甲方,建议不予推荐有不良诚信记录的人员。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八、协议经双方签订后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止。其后,根据需要双方商定后续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名盖章) (签名盖章)
二○○ 年 月 日 二○○ 年 月 日
附件3:
企业招录外来劳动力委托培训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 (拟招录外来劳动力的企业)
乙方:___________ (镇、街道、工业区流动人口源头管理机构)
根据国家《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
劳动法》等法律、法规,为规范企业劳动用工制度,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特签订企业招录外来劳动力委托培训意向书如下:
一、甲方招工前60天向人口综合管理站提供《企业用工需求表》,优先考虑使用本地失地农民和失业人员。
二、甲方在本地劳动力资源不够时,委托乙方代为从外省市招录符合甲方要求的劳动力,乙方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将培训招录的劳动力交付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