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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教育局《金山区2006年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附件2:
  2006年上海市招收文艺特长生学校名单

  1、上海市南洋模范中学(管乐、弦乐、钢琴)
  2、上海市第三女子中学(管乐)
  3、上海市天山中学(管乐)
  4、同济大学第一附属中学(声乐)
  5、上海市复兴高级中学(舞蹈、声乐)
  6、上海市北郊中学(舞蹈)
  7、上海市延安高级中学(民乐)
  8、上海市杨浦高级中学(民乐)
  9、上海市格致中学(民乐)
  10、上海市市北中学(声乐)
  11、上海市民立中学(艺术体操)
  12、上海市东新中学(沪剧)
  13、上海市罗店中学(管乐)
  14、上海市第二中学(影视)
  15、上海市大境中学(声乐)
  16、上海市市西中学(管乐)
  17、上海市大同中学(管乐、弦乐、声乐)
  18、上海市高境第一中学(管乐)
  19、复旦大学附属中学(管乐)
  20、上海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管乐)
  21、上海市复旦中学(打击乐)
  22、上海市聋哑青年技术学校(舞蹈)
  23、上海市逸夫职业技术学校华山分校(绘画、书法)
  24、上海市建筑工程学校(声乐、舞蹈、器乐)
  25、上海市工商外国语学校(声乐、舞蹈、器乐)
  26、上海市环境工程学校(管乐)
  27、上海市医药学校(民乐、铜管乐、舞蹈)
  28、上海市农业学校(铜管乐、萨克斯)
  29、上海二医大卫生学校(声乐、民乐)
  30、中国民航上海中专(声乐、铜管乐)
  31、上海石化工业学校(声乐、器乐)
  32、上海信息技术学校(铜管乐)
  33、上海市董恒甫职业技术学校(管乐)
  34、上海港湾学校(管弦乐)
  35、上海市卫生学校(民乐)

  附件3:
  2006年可推荐艺术特长生的学生艺术团分团队名单

  1、 上海市学生艺术团交响乐团         (重点团队)
  2、 上海市学生艺术团女子吹奏乐团       (重点团队)
  3、 上海市学生艺术团合唱一团         (重点团队)
  4、 上海市学生艺术团合唱二团         (重点团队)
  5、 上海市学生艺术团仲盛舞蹈团        (重点团队)
  6、 上海市学生艺术团民乐一团         (重点团队)
  7、 上海市学生艺术团民乐二团         (重点团队)
  8、 上海市学生艺术团民乐三团         (重点团队)
  9、 上海市学生艺术团艺术体操队        (重点团队)
  10、上海市学生艺术团学生书画社        (重点团队)
  11、上海市学生艺术团工艺表演一团       (重点团队)
  12、上海市学生艺术团工艺表演二团       (重点团队)
  13、上海市学生艺术团中福会少年宫小伙伴艺术团 (重点团队)
  14、上海市学生艺术团民航中专管乐团      (重点团队)
  15、上海市学生艺术团天山中学管弦乐团     (一般团队)
  16、上海市学生艺术团普陀区青少年中心合唱团  (一般团队)
  17、上海市学生艺术团市三女子中学附属学校昆曲团(一般团队)
  18、上海市学生艺术团姚连生中学评弹团     (一般团队)
  19、上海市学生艺术团好小囡少儿京剧团     (一般团队)
  20、上海市学生艺术团东新中学沪剧团      (一般团队)
  21、上海市学生艺术团罗店中学管乐团      (一般团队)
  22、上海市学生艺术团浦东新区少年宫民乐团   (一般团队)
  23、上海市学生艺术团黄浦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合唱团(一般团队)
  24、上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影视表演团(筹)   (一般团队)

  附件4:
  2006年上海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录取
  加分和政策性照顾项目表

项目

编号

考生条件

对象

证明单位

加分幅度

先进奖励

1

最后学年评为上海市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少先队员

本市应届初中毕业生

上海市教委

加8分计入录取总分

2

外省、直辖市的初中毕业生最后学年评为省、直辖市级三好学生

在外省市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就读学校所在省、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

加8分计入录取总分

3

最后学年评为上海市的区(县)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少先队员

本市应届初中毕业生

就读学校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

加5分计入录取总分

政策性照顾

4

烈士子女

考生

户口所在区县民政部门

降20分录取

5

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三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

考生

部队师级以上单位

降20分录取

6

原上海城镇上山下乡知青子女符合回沪入户条件,从外省市初中毕业后来沪报考

应届初中

毕业生

户口所在地

派出所

降12分录取

7

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警察等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和人民警察等子女、现役军队飞行员的子女

考生

部队师级以上单位

省市级公安局

降10分录取

8

归侨青少年、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

考生

户口所在区县侨务部门

降8分录取

9

少数民族学生

考生

户口所在区县民族事务部门

降8分录取

10

台湾省籍学生

考生

户口所在区县台办

降8分录取

11

来本市定居的出国留学人员的随归子女和持一年及以上有效《居住证》的境外人员子女、在国外生活5年以上,在语言适应期3年以内的学生

考生

市归国留学人员服务中心

降8分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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